见山是山,见海是海,见你就是全世界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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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猬自我保护的时候给把身体缩成球,只对真正亲密的人敞开怀抱。我也是很久才明白,我的爱只能分给很小很小的部分的人,而我可以选择去爱谁。

  谁值得,就爱谁。

  朋友问我,你当了那么多年情感博主,最近几年自己有非常拎不清的经历吗?

  我说有的。

  事情的缘起是跟当时喜欢的人吵了架。喜欢的是一个聪明礼貌但骨子里冷血的人,吵架的时候对我没有半句脏话,但打蛇打七寸地,在两句话内完全否定了我们试图建立的关系。

  我那时已经知道就算感情一塌糊涂也要排布好自己的生活。但我太喜欢他,遭到的否定又太大,还是好几天都缓不过来。

  再过了几天,那种狠狠砸到胸口的痛,慢慢淡化成隐约间绵绵延续的痛。这个时候,我遇到一个人。

  时间是开春。天气正在一点一点变暖,厚重的外套终于可以脱下来。我见任何人都可以穿着鲜艳的小裙子,见他也是。

  他身上有那种千帆阅尽的沉静,尤其是对我,有那种微笑着眯着眼看我随便怎么矫情的包容。我迟到,穿得很不得体,还口不择言,但再怎么作,他都会觉得“反正你是没吃过苦的小孩子”。

  有一天一起散步。在奶茶铺前等我的芝士草莓的时候,他轻轻对我说了一句,我最近要去马尔代夫,你要跟我一起吗。

  我有点慌,回答说:“可以,多找几个朋友一起吧。”

  其实就是拒绝的意思。

  但那天回家,我就发现,我喜欢上他了。

  那种心动来得特别迅猛,我几乎从未经历,我对之感到疑惑。

  今天在家里切菜的时候,突然想到一句话,人年轻的时候很难分清“快乐”和“喜欢”。

  年轻的时候,好像是谁能带给我们快乐,我们就喜欢谁了。

  就说那个人,我跟他相处的时候确实很快乐。他问我要不要跟他飞去那么远的海岛时,我整颗心都揪紧了,像被闪电击中一样,真的。这对我来说很罕见,我曾经以为这就是很纯粹的感情了。

  可是后来一想,感情跟情绪是有区别的。当时对他的依赖,不外乎是源于,我刚刚在感情里受了重伤,他跑来打捞我,还让我跟他一起逃离这个忙碌的心碎都市。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受了重伤,他只是在他的逻辑里发出邀约。

  可我太喜欢春天了,我也太喜欢海了,我也很喜欢在被伤到后赶紧跑得远远的,这些都是跟他一起出现的,于是我觉得我喜欢他。

  我误以为,我喜欢他,而且我需要他。

  这种状态有个学名,叫做「际遇性爱情」。

  就是当你处在一个特别需要温暖的阶段,一小点火苗都能让你拼命去追逐,而如果你本人并非这么摇摇欲坠,你会发现这点小火苗其实根本不算什么。

  所以人喝了酒跟人聊点天就有可能坠入“心动”,直到酒醒过后发现这一切其实很荒诞,是酒精激发出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那个不一样的自己正在急于寻找精神寄托。

  我很后来才懂,“想逃”的心情可能会无限接近恋爱的心情。都是如过山车般升高再俯冲,面对的都是让人紧张又不安的东西,都需要一个人做你对浪漫的注解。

  只要足够不清醒,你可以私下把那个你接触到的人想象成任何一种人格,假想你们是天生一对是灵魂伴侣则更加容易,就像游戏设定者操控一个角色——在脑袋里假设得多了,就连自己也要当真了。

  但你啊,不是更需要他,你是更需要逃走。

  如果说我在20岁出头的时候很愿意沉迷于人跟人之间虚虚实实的各路交集,混杂着竞争心、暧昧、征服欲,和偶尔高山流水的真诚——这样的关系,那么我在最近两年间,体会得更多的是感情的虚幻。候很难分清“快乐”和“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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