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丢失的儿子14第1/2段
“妈,对不起。”赵亭竹低着头说到。
“小竹,你叫我什么?”云乐有些难以置信的问到。
“妈。”赵亭竹又再次重复了一遍,然后说道,“以前是我不懂事,害得你为我担心了,对不起。”
“没事,没事。”云乐眼泛泪花的回答,“我知道你只是心里不高兴,其实你一直是个好孩子。”
“妈,吃饭吧。”说完赵亭竹就将旁边盖着的饭菜端给了云乐。
“好好好。”
云乐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对于赵亭竹的改变十分高兴,连忙接过饭吃了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赵亭竹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平时和云乐说话客客气气,也不会再动不动就顶撞云乐。
学校里有人叫他赵亭竹,他也不恼,甚至会淡淡的应一声。
面对赵杰,虽然还是像之前一样,不肯叫爸,但是见面时,也不再像之前一样摆着一张臭脸,不肯搭理,至少会叫一声赵叔叔。
又过了几年,赵亭竹上高中了,张燕则是因为成绩问题,去了一所大专就读。而此时的王红也把大女儿叫到了身边,搬了出去,住在了云乐和赵杰的对门。
等到赵亭竹考上大学,毕业之后,就去了赵杰的公司帮忙,开始帮着赵杰打理公司,事业上也算顺风顺水。
期间赵亭竹可能由于还是忘不了自己被拐卖那几年,曾经生活过的张家,于是和张燕一起偷偷的回去看了一眼。
发现记忆中那个给自己依靠庇护的张家,早已变得破破烂烂。
找人打听才知道,在王红和云乐带着他们离开后,张南一直满怀愤恨,到处去闹,可是也没有什么结果。
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好几年,直到后来通过他们的大姐找到了一丝蛛丝马迹,来到了S市,找到了他们。
当时张南就冲上去对王红拳打脚踢,最后进了警察局。
张南本来想带走自己,可是王红和云乐不同意,加上本来自己就是云乐的亲生孩子,王红是自己的养母,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人情上,他都不占理。
而且他这一次把王红也打得很严重,于是只能接受了赵杰还有云乐几人给的十五万,和王红离婚后回到了北坡村。
回去以后,毕竟有了钱,自然是不缺上门说亲的媒人。
于是在给了一点彩礼之后,就娶了一个据说分外贤惠,又能干活的隔壁村的一个寡妇。
寡妇人也长得好看,就是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不过嫁过来之后只要管她儿子一口吃的就行。
走自己,可是王红和云乐不同意,加上本来自己就是云乐的亲生孩子,王红是自己的养母,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人情上,他都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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