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死狗其人(一)第2/2段
老程高兴的老泪纵横,把机会给了最疼爱的小儿子四狗。
十三岁的小羊倌程四狗,被贾总工夫妇带到了千里之外的古城,插班进了矿务局子校读四年级。
四狗不是文盲,离开家的时候,已经在村里的学校读到了五年级。贾夫人觉得农村学校的水平差,担心四狗跟不上子校的进度,特意让他留了一级。
在学校报到时,贾夫人觉得“四狗”两个字写出来,实在有些碍眼,便自做主张,把“四狗”改成了“四苟”。虽然叫起来没啥区别,但写在纸上顺眼,给别人介绍起来也文雅些。
十三岁的四狗,比同年级的同学要大好几岁,个头也高出了一截,入学的第一天,就成了同学们嘲笑和捉弄的对象,经常被那些无法无天的的臭小子们当猴耍。
在黄土坡上漫山遍野浪荡,无拘无束惯了的四狗,无法适应这种学校生活,憋屈的要死,又不敢给贾启两口子吐槽,正在发育过程中的心智,发生扭曲和变异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在贾夫人的强力压制下,四狗勉强混到小学毕业,无论如何也不肯踏进初中的校门。
无奈之下,贾启安排他进了局机关小车队,先是当修理工学徒,三年后当上了司机,专门给局领导开小车。
随后几年,贾启仕途通坦,先是担任了古城局副局长,后来又升为局长,程四苟也跟着鸡犬升天,一路高歌猛进,历任小车队调度员、副队长、队长、行政处副处长。
在古城局机关,对于程四苟和贾启的关系,有很多传闻,其中有种说法流传最广。
有人说,当年贾总被下放到农村放羊,住在残疾人羊倌的家里,和羊倌的老婆搞上了,四苟实际上是他的私生子,所以才被接到身边,倾心栽培。
这个传言说的有鼻子有眼,也合乎情理,能解释通贾总现在和程四苟这种胜似父子的关系。
对这个传言,我是不相信的。
首先,时间对不上。对比贾总公开的履历分析,他被下放的时候,四苟应该有三四岁了。
再者,如果四苟真是贾启的私生子,贾夫人不会对他如此之好。就算再大度的女人,对种关系也敏感,免不了有抵触情绪。
至于贾总是不是睡了羊倌的女人,这种可能性我无法排除,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什么样离奇古怪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五年前,贾局长力排众议,让程四苟担任了全局最大的生产单位,榆树坪煤矿负责经营工作的副矿长。
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程四苟是来榆树坪镀金的,有贾局长的呵护,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会跨过很多干部终其一生,也很难跨过的从副处到正处这个台阶。
事情总有意外,人生总有不得意的时候。
来到距离局机关最远,交通最不方便,最偏僻的榆树坪,当上了掌握万人大矿人、财、物实权的程四苟,很快就飘飘然了,暴露出了自己性格中见不得人的那一面。
按当时大型国企的管理模式,分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在领导班子里的排名,顶多算老四。在其前面,有党政一把手,有副书记,还有分管生产或者常务的副职。
但论实权,除行政一把手外,班子里其他人,都不能和分管经营工作的副职相提并论。
分管经营的副职,掌握着企业的人(劳资科处)、财(财务科处)、物(供应科处)大权,有的还同时分管销售处(科)、计划处(科),企业管理处(科)、审计处(科)等实权部门。
以前不管在哪个单位,不管当多大的头目,总归是在局机关那个小圈子里,一举一动都在贾局长和贾夫人的眼皮子底下,程四苟不得不夹着尾巴,规规矩矩地做人,小心翼翼地做事。
到了天高皇帝远的榆树坪,程四苟像只被关在囚笼很久的乌鸦,终于挣脱了束缚,飞上了蓝天,那种爽啊,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很快,他彻底放飞了自我。
大权独揽,自己分管的领域绝对不容他人染指,还常常把筷子伸到别人的盘子里。
行事乖张高调,蔑视规则,丝毫不顾忌群众影响,也不考虑后果,为所欲为,颇有古时恶霸衙内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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