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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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主任愣住了。

  易中海是街道办事处指派的一位重要人物,关系到整个办事处的名誉,他的离婚事件影响会远远大于普通人。

  “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王主任紧接着问道。

  “王主任,我的命运实在是太悲惨了!”

  大妈的眼圈红了,眼泪开始不停地掉落。

  “多年来,易中海一直责怪我不能生育,让我抬不起头来,还总是给我买各种土方药方来吃。”

  大妈满腹怨言地诉说着。

  王主任点了点头,这件她也是清楚的。

  她以前曾提醒过易中海,民间的土方不一定可信,应该去医院做检查,但是易中海从来不听她的建议。

  毕竟她和易中海只是同事关系,没有任何私人交情,所以仅提醒过一次就不再说了。

  “昨天我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告诉我,其实我完全可以生育,不能生育的是易中海。”

  “由于多年服用那些有害的土方药,我的心脏和其他身体器官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这全是因为他的原因!”

  大妈继续控诉着。

  王主任看向易中海,眼神变得复杂。

  对于这样的事情,无论怎么解释,错都在易中海这边,无怪乎大妈要提出离婚。“王主任,我真的想过要和易中海离婚,希望您能支持我。”

  离婚的最终决定不在街道办事处,但办事处可以协助处理这类事务。

  虽然不能直接处理离婚手续,却能提供相应的帮助。

  “好的,易中海,那你是否也同意离婚呢?”王主任转向易中海询问。

  “王主任,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我家里的钱都是我赚来的,离婚时真的要分给她一半吗?”

  易中海心中还有些许侥幸。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要平均分配。”

  王主任肯定地回答,她作为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对此类法规也是有所了解的。

  “那她还要求我赔偿一千元用于治病,这个一定要给她吗?”

  易中海仍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我已经去医院做过检查,我的病是因为服用了那些有害的土方药,易中海应该给我钱,帮助我治病。”

  大妈出示了医院的诊断书。

  王主任看了一眼后,对易中海说,应当给予一些补偿,具体的金额由双方自己商量。

  无奈之下,

  易中海只能按照万兴邦的说法行事。

  当天上午,二人前往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书。

  下午,那位大婶携带行囊离开了四合院,据说返回了老家。

  易中海独自离开四合院,四处转悠,

  一直到西城区,几乎到了郊区。

  “老大爷,您知道刘神医的住处吗?”

  易中海拦住一个汉子询问。“您找刘神医?”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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