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荒唐交易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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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反倒开始赖凌姗提条件了。

  \"我的条件就一个:要你放人!\"

  \"放谁儿?\"咪咪故技重演,耍起了无赖.

  凌姗说:\"董事长,我这可是最后给你机会了,也是最后一次到你这儿来。这报纸你也看到了,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已经正式公诸于社会,立刻就会在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响,你信不信?\"

  \"往下说!\"咪咪回避凌姗的问话.

  \"下一步,我想这么安排:首先呐,我想通过媒体的介入,引起全社会关注,然后请执法机关介入干预。我想,真到了这一步,可就不是咱们俩在这谈话的事了,你也不想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吧?!\"

  \"可你也不会这么干的。\"

  咪咪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虽然勾画了一幅那样的图画,可你做不到!\"

  \"你是说因为金大雄吗?\"凌姗反问。

  咪咪挑衅地扬了扬眉:\"不是么?!\"

  凌姗笑了笑,说:\"这要是放在昨天,我会同意你的看法。可今天不同了,已经晚了!\"

  \"为什么?\"

  \"我们已经开始了行动呀。不是吗?\"

  凌姗用眼睛示意了下桌上的报纸,反问道.

  \"那我要是随便你怎么做呢?\"

  咪咪想探探凌姗的底儿:

  \"那我首先就把有关毒品的事,去向公安局举报!\"凌姗满有信心,却斩钉截铁地说。

  她不得不甩出这张对自己有绝对风险,也是对咪咪绝对有用的牌来。

  \"ok。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去举报呢?\"

  \"我上次告诉过你原因,是因为我对一位帮助我的人有过的承诺.\"

  \"能说他是谁么?!\"咪咪追问道.

  \"是谁不重要,但不能告诉你,怕你找他的麻烦。重要的是,你要是不放了我的学生,那我这承诺从本质上就没意义了,我就只有这么办了呀。”

  “董事长,我想请教您一下,这《刑法》上关于贩卖毒品的量刑,是不是50克就可以判死刑的呢?"

  凌姗说完,便盯着咪咪看着她的反应。她不想再同这个女人磨牙了,她还要做还要去医院……

  又是这个死穴,又让咪咪脑袋\"嗡嗡\"地响了起来。

  但她毕竟是一个黑道的高手,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应付这个局面。

  其实关于这方面的关法律她比凌姗熟,她能背得标点符号都不错。要不然,她凭什么这么多年在河边转而就不湿鞋呀?

  \"凌老师,按你的意思,我是该被枪毙了是吧?不过,您也别忘了,枪毙人可是要重证据的。上次你来,我就挑明了这个观点,你就说你拿什么当证据去举报吧?\"

  凌姗冷笑地看着咪咪:\"我只对我的学生的去向和自由负责。没想去举报谁,去当个缉毒英雄。

  这事我能说就到做到。

  咪咪想了想又问:

  \"那,那您考虑好我提的那个条件了吗?\"

  凌姗反问道:\"这与本案有关系么?重要吗?\"

  \"当然。\"

  咪咪说着话,便从班台的抽屉里拿出几张打印的材料纸,拿在手中,用另一只手指点着:

  \"您只需在这上面签个字就行!\"

  凌姗伸手接过那材料,定睛一看吓了一跳,原来竟然是一份打印的《离婚协议书》!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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