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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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所长笑着说,“好吧,有什么问题一次性解决。”

  回到派出所,来到张所长办公室,徐母开门见山的问,“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好的,这个问题要分好几种情况。第一,正常情况下上户口。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

  “等等,我听错了吗?你说的是新生儿?”

  “没错,你听我说。因为小薇没上过户口,她和新生儿是一样的。很明显,她不符合第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是最普通的。小薇没有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因为这个证明是小薇出生后才开始办理的,下面我说的资料,不包括这个证明,以前就是简单的出生证明。刚才忘记了。”

  “第二种,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为小薇母亲已经去世,父亲也即将去世。”

  “去你的即将去世。”

  “这个没错啊,他没有生存下去的机会。”

  “马上说第三种,实际上官方没有第三种,是我自己说的。再给小薇找一个父母亲,需要出生证明、父母亲户口本、父母亲身份证、父母亲签字的书面申请、祖父母无力抚养的证明(如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力抚养的证明(如有外祖父母)、父(母)亲所在地社区和街道办的证明,这个街道和社区证明父母有一方就可以了,户口落在哪一方就用哪一方的证明,不过一般户口都是在一起的。”

  “这个父母亲,实际是养父母,是有要求的。年龄都要达到30岁,要有经济能力抚养,而且需要没有孩子。你们应该找不到吧,或是不想找吧。”

  “不是应该你们找吗?”

  “我们找的是你们啊。”

  “我们怎么可能符合条件?”

  “你们不符合条件。你儿子也不符合条件。上面说的这些都是有前提的,就是小薇的出生证明上,父亲是没有签字的。假如你们能找谁把这个字签上,这个形式上就是亲生父亲了。这就符合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的结合,第一种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而小薇没有。这个很容易解释,随便找理由。第二种母亲去世,不需要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亲自然就是抚养人。关键是,你们要找到这个人愿意签字。我们和医院可以证明这个签字是孩子出生的时候签的,是真实的。至于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可能需要父亲所在地社区和街道办的证明。”

  “个人建议你们采用最后一种办法,只是给孩子找个父亲,至于街道社区证明,对于大姐你来说,这不是问题,稍微闹一闹就解决了,你女儿不是很顺利吗?这个问题解决的关键是,不管怎么样,我们政府有关部门都要给孩子找个归宿。我们认为,交给大姐你是最好的办法。”

  “你们?你们是谁?”

  “我和分局领导商量过了,和下沙分局也沟通过,你们家庭条件可以,三个孩子教育的都很好,而且为了女儿可以放弃电力部门工作,不会重男轻女。”

  说着凑到袁玉华身前,看了徐天麟一眼,用只有她能听清的声音说:“就是委屈你儿子了。”

  徐母恍然大悟,也看了儿子一眼。

  “原来你费了这么多口舌,是为了这个啊。”

  “是啊,孩子是他捡到的,老天给的缘分。”

  徐天麟被看的莫名奇妙。他们在搞什么?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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