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新军功制度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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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王征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着商业的蓬勃发展,胡齐家在王征的指导下,在全国范围里实行“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制度,免税起点一般为每月1000元新夏币,本来准备分“7级”征税,但是现在为了社会的安稳,所以胡齐家直接下了重手,将其分为“3级”。

  1级,就是超过1000元新夏币之后,所超过的部分在500元新夏币以内,需要缴纳30%税率。

  2级,超过1500元新夏币之后,所超过的部分在4500元新夏币以内,需要缴纳60%税率。

  3级,超过6000元新夏币,所超过的部分在元新夏币以内,需要缴纳90%税率。

  ......

  这是重税!

  目的是压制那些垄断的大商人出现,现阶段,新夏国并不需要那些超级大商人出现,不然大量的百姓不会想着耕耘,只想着经商然后一夜暴富。

  随着这项个税的出现,这意味着那些商人,哪怕一次买卖赚到元,最终到手也只能到手5000多元新夏币。

  当然,他们也有了对策,就是每次外出的人,获得的钱会让人分批带回,这样的话,就可以避税漏税,有的则是提前把钱分配给几个人,许诺好高报酬之后,回来之后再重新把钱要回来,当然,这样做的人很少,毕竟回来之后还想把钱要回,根本不容易...还有的人,则是把钱财藏在外面,不带回国家...

  对于这种偷税漏税的事情,胡齐家下发一个文件告知民众:对于偷税漏税者,若有知情人可以匿名举报,若是举报成功,则可以获得举报财物的80%,同时这个商人的家产折合成钱,分50%给举报人。

  这是致命一击,直接导致那些商人大都不敢偷税漏税。

  在胡治国,胡齐家的运转下,现在的新夏国政治清明,百姓有钱,国库富裕......足以支撑起王征的“新军功制度”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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