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见自己,斗天地,换众生!第4/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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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上不存在完美无缺的政策。

  华夏何其之大。

  人口何其之多。

  难免会出现顾上就顾不了下。

  如果必须要选。

  那肯定还是郡县私田制,更加符合华夏大一统之共识。

  “或许你们还能够想到……若逢天灾,百姓黔首未能种出一年半载的口粮,为了避免饿死,他们只能卖掉土地,由着门阀士族低价肆意兼并。”

  许尚深吸一口气,道:“可老夫必须得提醒一句,在井田分封制度之下,同样是遭受天灾,百姓黔首没法卖公家的土地,那就只能直接卖儿鬻女,甚至易子而食!”

  土地国有,解决得了土地兼并。

  却解决不了老百姓靠天吃饭的本质难题!

  秦国有一条律法。

  地方受灾,朝廷不会给予任何的赈济。

  原因很简单。

  按照大秦律法,有功者赏,无功者不允许拥有任何特权。

  于是。

  在天灾发生之后。

  有功者和无功者都没饭吃了。

  如果朝廷选择赈济,就会让无功者浑水摸鱼,享受到有功者的待遇。

  这就触犯了商君之法。

  遂,天灾苦难,民众只能自行承担。

  有功者可以选择卖田,熬过难关。

  至于无功者。

  不好意思。

  你只有三个选择,要么卖儿鬻女,要么卖身为奴,要么易子而食。

  同样的。

  中原遭了灾,贵族老爷更不可能选择救济……

  这年头什么不多。

  就是流民多。

  你们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的封田遭了天灾,损失最大的明明是我好吧?

  我还赈济你?

  赈个鬼哦!

  除非你愿意卖儿鬻女,卖身为奴……而且贵族老爷还得摘摘捡捡,不能什么歪瓜裂枣都要对吧?

  说白了。

  在生产力低下的封建古代。

  天灾造成的土地兼并,已经算是加了一道缓冲了。

  因为你有田,你才能卖出田地,换得一家人的口粮。

  至于来年……

  没办法。

  来年只能看命了。

  若没有田!

  天灾一至,你立马就得看命!

  因为你没有任何资产可卖啊!

  哪怕你想卖身为奴,卖儿鬻女,也得人家贵族老爷看得上不是?

  更多人的结果只能是吃树皮,吃观音土,易子而食!

  放在史书之中。

  苦难众生只会留下六个大字。

  岁大饥,人相食!

  可悲。

  可叹。

  书中皆记王侯事,青史不载人间名!

  “夫子,晚辈明白了。”

  嬴政有些艰难的道:“天灾人祸,私田兼并,固然难以防范,却还是绝对优于井田分封的。”

  “土地国有,看似能够遏制兼并,实则打消了百姓黔首种地的积极性,降低了生产力。”

  “其次是剥夺了百姓黔首唯一的实产,让他们面对天灾,不再具备丝毫的抗风险能力。”

  “反而会让天灾发生后,流民泛滥的情况进一步加剧……”

  “但土地兼并到了一定的程度,明显还是会动摇到国本根基,不知夫子可有更加完备的遏制兼并之法?”

  ……

  土地兼并!

  亘古难题!

  许尚能拿出除了【土地国有】之外的详解方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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