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见自己,斗天地,换众生!第4/4段
这个世上不存在完美无缺的政策。
华夏何其之大。
人口何其之多。
难免会出现顾上就顾不了下。
如果必须要选。
那肯定还是郡县私田制,更加符合华夏大一统之共识。
“或许你们还能够想到……若逢天灾,百姓黔首未能种出一年半载的口粮,为了避免饿死,他们只能卖掉土地,由着门阀士族低价肆意兼并。”
许尚深吸一口气,道:“可老夫必须得提醒一句,在井田分封制度之下,同样是遭受天灾,百姓黔首没法卖公家的土地,那就只能直接卖儿鬻女,甚至易子而食!”
土地国有,解决得了土地兼并。
却解决不了老百姓靠天吃饭的本质难题!
秦国有一条律法。
地方受灾,朝廷不会给予任何的赈济。
原因很简单。
按照大秦律法,有功者赏,无功者不允许拥有任何特权。
于是。
在天灾发生之后。
有功者和无功者都没饭吃了。
如果朝廷选择赈济,就会让无功者浑水摸鱼,享受到有功者的待遇。
这就触犯了商君之法。
遂,天灾苦难,民众只能自行承担。
有功者可以选择卖田,熬过难关。
至于无功者。
不好意思。
你只有三个选择,要么卖儿鬻女,要么卖身为奴,要么易子而食。
同样的。
中原遭了灾,贵族老爷更不可能选择救济……
这年头什么不多。
就是流民多。
你们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的封田遭了天灾,损失最大的明明是我好吧?
我还赈济你?
赈个鬼哦!
除非你愿意卖儿鬻女,卖身为奴……而且贵族老爷还得摘摘捡捡,不能什么歪瓜裂枣都要对吧?
说白了。
在生产力低下的封建古代。
天灾造成的土地兼并,已经算是加了一道缓冲了。
因为你有田,你才能卖出田地,换得一家人的口粮。
至于来年……
没办法。
来年只能看命了。
若没有田!
天灾一至,你立马就得看命!
因为你没有任何资产可卖啊!
哪怕你想卖身为奴,卖儿鬻女,也得人家贵族老爷看得上不是?
更多人的结果只能是吃树皮,吃观音土,易子而食!
放在史书之中。
苦难众生只会留下六个大字。
岁大饥,人相食!
可悲。
可叹。
书中皆记王侯事,青史不载人间名!
“夫子,晚辈明白了。”
嬴政有些艰难的道:“天灾人祸,私田兼并,固然难以防范,却还是绝对优于井田分封的。”
“土地国有,看似能够遏制兼并,实则打消了百姓黔首种地的积极性,降低了生产力。”
“其次是剥夺了百姓黔首唯一的实产,让他们面对天灾,不再具备丝毫的抗风险能力。”
“反而会让天灾发生后,流民泛滥的情况进一步加剧……”
“但土地兼并到了一定的程度,明显还是会动摇到国本根基,不知夫子可有更加完备的遏制兼并之法?”
……
土地兼并!
亘古难题!
许尚能拿出除了【土地国有】之外的详解方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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