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不敬皇宗帝祖!?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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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存心养性之理。

  穷神知化之方,天人感应之机,治忽存亡之候。

  莫不毕书之。

  此乃后世的【天人感应学说】,号称儒家降龙学,专限王权。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

  公羊大儒董仲舒顺势把【天人感应学说】完善到了极致。

  第一:灾异遣告说。

  皇帝若是倒行逆施,天道便会降下灾祸,以示惩戒。

  第二:天人同类说。

  天与人能够互相感应。

  是以:人有悲喜,天有阴晴。

  纵观九州世人,以气连通天地。

  阳为德,阴为刑。

  若世人……包括天子、士卿、平民,无德者,天当罚之。

  综上。

  便可看出儒家集大成者的【天人感应学说】,本质上乃是墨家的核心理念。

  因为是墨翟最先提出具体的【奉天事鬼】,以及【法天】、【仁地】等等的概念。

  你做坏事。

  上天便会让鬼神惩戒你。

  儒墨的区别在于。

  儒家把墨家的鬼神环节给祛除了。

  而是直接搞出了天人相通,灾异为戒。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与【民代天行】非常相像。

  只不过说法不同了。

  民代天行,人人皆可承袭天命。

  天人感应学说属于退了一步。

  天命唯皇帝专有。

  但皇帝却需要受到上天的监督,外加灾异的节制。

  西方也存在过相应的平衡皇权之手段。

  即:自由大宪章。

  王在法下,确立了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共计六十三条。

  全面保护了贵族和教会的特权,外加骑士、市民的利益。

  国王若有违背。

  各方阶层皆可收回自己的效忠,高举法理和大义的旗帜,推翻暴王的统治。

  因此。

  东西方都存在框限皇权的关键事件。

  那么问题来了。

  嬴政能接受王在法下的说法嘛?

  显然不能!

  这跟直接当面告诉明朝嘉靖皇帝,你的儿子也通倭一样。

  陛下何故谋反?

  任何一个皇帝,只要有实权,立马就会镇压逆乱之人。

  东方的帝制时代。

  乃是典型的王在法上形态。

  包括商君之法,也是围绕君王为核心的法。

  依旧是王在法上!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华夏儒生的创造力了。

  既然帝王必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那便可以用天道灾异的名义框限之。

  而【天道灾异的解释权】又在谁手中呢?

  自然在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手里!

  以至于汉朝之后,历朝历代都出现了一个很着名的现象。

  但凡九州各地发生了水患、干旱、蝗灾,皇帝立马就得颁发罪己诏。

  比如汉朝皇帝,便有十五位表示敬天爱民,罪己责躬。

  其中汉宣帝罪己8次。

  汉元帝罪己15次。

  汉文帝罪己12次。

  再往后。

  唐朝八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宋朝七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尤其两宋期间,灾害频发……

  这就导致有宋一朝,皇帝几乎年年罪己,甚至一年罪己两次。

  万方有罪。

  罪在朕躬!

  诚然。

  在许尚看来,不断走向集中的帝制皇权,理应有所框限。

  但这并不意味着后世儒家士大夫可以一手遮天!

  他今日……p; 汉文帝罪己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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