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不敬皇宗帝祖!?第1/4段
凡存心养性之理。
穷神知化之方,天人感应之机,治忽存亡之候。
莫不毕书之。
此乃后世的【天人感应学说】,号称儒家降龙学,专限王权。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
公羊大儒董仲舒顺势把【天人感应学说】完善到了极致。
第一:灾异遣告说。
皇帝若是倒行逆施,天道便会降下灾祸,以示惩戒。
第二:天人同类说。
天与人能够互相感应。
是以:人有悲喜,天有阴晴。
纵观九州世人,以气连通天地。
阳为德,阴为刑。
若世人……包括天子、士卿、平民,无德者,天当罚之。
综上。
便可看出儒家集大成者的【天人感应学说】,本质上乃是墨家的核心理念。
因为是墨翟最先提出具体的【奉天事鬼】,以及【法天】、【仁地】等等的概念。
你做坏事。
上天便会让鬼神惩戒你。
儒墨的区别在于。
儒家把墨家的鬼神环节给祛除了。
而是直接搞出了天人相通,灾异为戒。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与【民代天行】非常相像。
只不过说法不同了。
民代天行,人人皆可承袭天命。
天人感应学说属于退了一步。
天命唯皇帝专有。
但皇帝却需要受到上天的监督,外加灾异的节制。
西方也存在过相应的平衡皇权之手段。
即:自由大宪章。
王在法下,确立了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共计六十三条。
全面保护了贵族和教会的特权,外加骑士、市民的利益。
国王若有违背。
各方阶层皆可收回自己的效忠,高举法理和大义的旗帜,推翻暴王的统治。
因此。
东西方都存在框限皇权的关键事件。
那么问题来了。
嬴政能接受王在法下的说法嘛?
显然不能!
这跟直接当面告诉明朝嘉靖皇帝,你的儿子也通倭一样。
陛下何故谋反?
任何一个皇帝,只要有实权,立马就会镇压逆乱之人。
东方的帝制时代。
乃是典型的王在法上形态。
包括商君之法,也是围绕君王为核心的法。
依旧是王在法上!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华夏儒生的创造力了。
既然帝王必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那便可以用天道灾异的名义框限之。
而【天道灾异的解释权】又在谁手中呢?
自然在官僚士大夫群体的手里!
以至于汉朝之后,历朝历代都出现了一个很着名的现象。
但凡九州各地发生了水患、干旱、蝗灾,皇帝立马就得颁发罪己诏。
比如汉朝皇帝,便有十五位表示敬天爱民,罪己责躬。
其中汉宣帝罪己8次。
汉元帝罪己15次。
汉文帝罪己12次。
再往后。
唐朝八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宋朝七位皇帝颁布过罪己诏。
尤其两宋期间,灾害频发……
这就导致有宋一朝,皇帝几乎年年罪己,甚至一年罪己两次。
万方有罪。
罪在朕躬!
诚然。
在许尚看来,不断走向集中的帝制皇权,理应有所框限。
但这并不意味着后世儒家士大夫可以一手遮天!
他今日……p; 汉文帝罪己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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