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同姓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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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熙难不成随母姓?随母姓可太稀少了,但也不是没有。

  一般家中独女的人家会找上门女婿,但程熙他们家看着也不像啊,这样想着就问了出来。

  “熙弟与程老爷你们是表亲?”

  程复见段静安有些疑惑,才说起其中的缘故。

  “段大人是想问熙哥儿为何姓程吧?害,熙哥儿的母亲是我的长姐,所以熙哥儿叫我舅舅。”

  “熙哥儿的父亲也姓程,叫程诔。他们俩是同姓而婚。”

  “竟还有此事?同姓成婚?”

  段静安震惊!他在刑部自然知道,律法不允同姓成婚,违者罚银三十。

  “是,这同姓成婚在我们南阳比较常见,我们南阳的百姓以前都是聚族而居。就拿我们安平胡市来说,以前咱们县就只有六个氏族,分别是程、康、赵、花、刘、邵。”

  “因着氏族比较少,加上有时咱们族里之间各自不对付,因此出了五服以外的同姓都是可以成婚的。”

  “不过从十四年前之后,南阳人变得少了,外乡人来的多,如今胡市也不是以前了。”

  段静安看着程熙,程熙点点头跟着说:

  “确有此事,比起异姓,许多南阳本土人更倾向于同姓成婚。”

  “难怪!”

  “对,不过也不全是这样。就比如说我媳妇王氏,她就不是南阳人。”

  “那本地人会不会比较排外?”

  段静安想起刚刚程老夫人讲的那件事,只能说无风不起浪。

  “这个倒也是有,尤其是一些穷困点的地方比较严重。在县城里嘛,做生意的,人来人往比较多,这个情况倒还比较少见。不过我们氏族比较喜欢结团,氏族的力量越大,在南阳行走就更方便些。”

  段静安点点头,看来他有时间得多去翻翻各地的风情实录,每个地方习俗不一样,连官员处理事务的方式都有些不同。

  在南阳同姓成婚,只要由族里出具非五服关系文书,上缴十两白银即可。

  看来律法在各地运用处理,还要结合当地的习俗。

  ……

  “这就是弹性执法,因地制宜。”

  宋盛芙听完段静安说完,对南阳的事情也有些感兴趣,这个时代许多与她之前所了解的古代大有不同。

  只是文化、制度各方面都有相通之处,看来每个世界应当像是不同的线穿插织成。

  “弹性执法,因地制宜?这词用的妙!”

  段静安眼睛发光,嘴里不停喃喃着这个词。

  他怎么没想到呢,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都不一样,因此律法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实行。

  南阳氏族文化导致同姓成婚的人比较多,律法上不允同姓成婚是为了避免血脉相同,影响子孙血统。

  这还是前人提出的规矩,可是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在五服以内,都是允许的。

  还有西阳、东阳、北阳一定也有些不成文的习俗规定,那么一定也会有些律法变动。

  虽然说铁律如山,但实际上还是会被传统的习俗所影响。

  段静安将此事埋在心里。

  宋盛芙正好觉着无聊,便趁着天气还不错的时候去藏书阁找了些书来看,打发下时间。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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