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2)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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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康:“我们在玩禁锢游戏,并不是要防止她跑动。”

  公诉人:“你是如何到案的?”

  李文康:“是警察来我家把我带走的。”

  公诉人:“合议庭,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其他问题吗?”

  刘天海:“回审判长,没有了。”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本院提供证据。”

  公诉人:“我方掌握本案被告人李文康犯有绑架罪、强奸罪、走私毒品罪事实,有以下几点证据:

  一、我方从行车记录仪的监控影像、第二案发现场车库监控调取到的影像内容发现,被告人抱着被害人离开第一案发现场,去到第二案发现场,被害人始终双眼紧闭、呈现失去意识的状态。

  二、警方在第二案发现场发现床柱四副仿真手铐、门窗加锁。

  三、人证王劲龙证言证词证明,被害人曾于案发之前五个月,以高于原价五十倍的价格,委托其从境外网站走私具有麻醉唤情作用的毒品。

  四、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处女膜破裂、阴道撕裂严重,且提取到的dNA与被告人吻合,符合被强奸的表现。

  五、被告人原名郝星宇,曾于十年前,在邯郸强奸被害人未遂,并因此入狱七年,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不可能主动提出与之发生性关系。

  六、我方从被害人及被告人双方手机中收集了数据,二人从未加过好友,没有任何往来,也从未通过电话,与陌生人无异,被害人不可能主动提出与被告人单独外出并且发生性关系。

  以上证据,与被告人李文康的犯罪事实有着重大联系。”

  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证据一,监控录像是否需要当庭播放?”

  李文康:“不需要。”

  审判长:“法警将证据向被告和辩护人展示。”

  李文康和刘天海都表示不用看。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是否有异议?”

  刘天海:“有。”

  审判长:“请辩护人进行说明。”

  刘天海:“我方申请传唤本案第一位证人王劲龙出庭作证。”

  审判长:“同意。”

  王劲龙进入证人席。

  此人与李文康年龄相仿,头发染了两三种颜色,鼻翼和唇角都有孔,虽然钉子特地取下来,还装模作样地穿了西装,但看得出混混味。

  他作证完毕,刘天海进行询问:“你和本案的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王劲龙:“我们是初中同学,以前经常一起玩,后来星宇出狱后去了北京,就来往得少了。”

  刘天海:“去年十一月初,被告人是不是委托你帮他购买一款名为迷情水的情趣用品?”

  王劲龙:“是的。”

  刘天海:“被告人当时有没有跟你说,买迷情水的用途?”

  王劲龙:“他说他想和他女朋友玩情趣游戏。”

  刘天海:“你还记得那款迷情水的**吗?”

  他拿出几张照片,申请由王劲龙指认,王劲龙很快指出一张印有棕色瓶子的照片。

  刘天海看向合议庭:“审判长,我方申请本案的第二位证人罗薇薇出庭作证。”

  宁稚闻言,立刻看向大门方向。

  被萧让握着的手发起了抖,连双腿都微微打斗。

  罗薇薇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可想而知,她的证言证词肯定是为李文康开脱的。

  而她要为李文康开脱,就需要攻击、抹黑张晗。

  宁稚咬紧了牙根。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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