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宫规第2/2段
这里罪名是以下犯上,处罚方式是杖刑。
先来说罪名。
何谓以下犯上?奴才骂了主子是以下犯上,奴才打了主子,还是以下犯上,但这两个以下犯上的处罚会一样吗?
显然不会。
那么再来说处罚,杖刑,这里并没有说杖责多少,就是给阶级和权力留下的空间。
上位者根据自己的愤怒程度,来决定下位者的刑罚轻重。这样就不会出现“我想打她三十大板,但是律法却规定只能打十大板”这种,让上位者觉得自己的权力受到冒犯的情况。
再举个例子。
【贪污受贿者,抄家流放】
贪污百两,是贪,贪污千两,也是贪。那么相应的,抄家的范围,流放的距离等等,都会由上位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毕竟饥荒年代的百两银子和繁荣年代的百两银子那绝不会是一个概念。
国库充盈的时候,你贪个百两,皇帝不放在心上,抄个家降个职意思一下也就过去了,但国库空虚的时候你还贪污百两银子,那简直纯纯撞枪口上,九族流放三千里都有可能。
总的来说,古代律法的不完善,除了古人的认知局限外,也是上位者的有意为之。
否则一旦细致过了头,上位者便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力,要如何享受权力带给自己的优越,又如何震慑下面的人?
——上位者最忌讳被约束。
而皇宫就更特殊了,因为这里的上位者不仅仅是上位者,更是统治者。
皇权至高无上,这里头的主子不是皇帝就是皇帝的女人,谁都惹不得。
宫规可以有,但宫规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障金字塔尖那波人的权力,维护后宫秩序反倒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功能。
就像现在,制定宫规的人,想破了脑袋,也不敢往宫规上清清楚楚写下,若宫妃之间出现辱骂斗殴,该当何罪。
毕竟在那些人眼里,位分高的处罚位分低的,那是天经地义,而位分低的也只有挨打的份儿,一旦反抗还有另一条以下犯上在等着。
打架斗殴,如此上不得台面的行为,对于经历层层选秀又规矩守礼的一帮闺中小姐而言,简直天方夜谭。
理论上也确实如此。
——如果不是季月欢这个外来者闯入这里的话。
她可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上不上得了台面。
知道宫规里没有不让打架,季月欢就放心多了。
她握紧了手里的鞭子,缓缓站起身,一步步朝兰妃走去。
兰妃死里逃生,还在一旁拼命地呼吸新鲜空气,哪怕大量的空气猛然灌入缺氧的肺部,让她疼得直冒眼泪,她也根本控制不住。
跟半只脚踏进鬼门关的恐慌比起来,这点儿痛苦算什么?
还没等她缓上一口气,眼前就洒下一片阴影。
她猛地抬头,就对上季月欢笑吟吟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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