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针对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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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哥,晴姐在办公室等你呢!”李雪焦急地提醒道。

  林清河心头一紧,但随即恢复平静。他轻轻敲了敲许晴办公室的门,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应允后,推开门走了进去。

  许晴坐在沙发上,她没好气地对林清河说:“昨天工作室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你怎么还能如此沉得住气?”

  林清河一脸无辜地反问道:“那我应该兴奋地冲进来,然后放个礼炮,欢呼雀跃地庆祝一下?”

  许晴被林清河的回答噎得无言以对,她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

  接着,她严肃地说道:“我刚刚接到市场部的统计数据,目前找你邀歌的公司已经多达 20 余家,其中甚至包括五大娱乐公司中的两家——菠萝娱乐和元气娱乐。面对这样的情况,你打算如何应对?”

  林清河微微一笑,轻松地摊开双手:“其实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版权仍然掌握在我们手中,可以根据不同的歌手特点,为他们量身定制适合的歌曲,歌曲不火全额退款。”

  许晴看着林清河缓缓地坐到到沙发上,然后轻轻地把手中的智能手机递给了林清河。手机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头部娱乐圈交流群’中的最新聊天截图。

  林清河的决定不卖版权已经引起了整个娱乐圈内的一些不满声音。一些知名娱乐公司正在密谋给林清河一个深刻的教训,甚至有的公司已经开始公开抵制他的作品。

  在娱乐圈内,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反了行业内的潜规则。按照娱乐圈的惯例,无论是歌手自己创作的歌曲,还是花费巨资购买的歌曲,其版权最终都会归公司所有。

  这就意味着,歌手们即使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创作或者购买歌曲,最后也只是一种使用权,而非真正的所有权。

  有时候,这种规则的残酷性甚至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有歌手在解约后,发现自己甚至无法再演唱自己的成名曲,因为尽管他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公司,但是歌曲的版权仍然掌握在老东家手中。

  更极端的例子是,有的歌手连自己的艺名都无法使用,只能被迫更换一个新的艺名,以避免侵犯原公司的权益。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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