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村落贡献分值制度第2/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单是这一点我也是无法直接将她就安放进魂格的,因为修炼者的魂格只能安放以自己为主的签约灵兽,所以以后对小青怎么考虑到时候由我自己判断,反正现在的灵兽袋也只是伪魂格。

  而我要将现在的签约灵兽安放进魂格也至少需要我达到星辰级九阶以上构建三个魂格才可能,于我而言雷尼尔告诉我这些最好的消息就是因为竹、兰、石是同胎同卵的三尾狐,所以除它们如果还拥有天赋传承技能可以是神王级之外,她们是可以只安放在一个魂格里的,而不需要我纠结是否需要消耗三个魂格来安放她们。

  虽然我从雷尼尔这里知道了不少灵兽知识,也知道了变异剑虎的确是神魔级,知道了三只三尾狐同样是神魔级,甚至知道了小青是与我签订的以她为主的灵兽协议,但我暂时都没有告诉她们我清楚这些,也没有暗恨小青的情绪。

  事实上从我大概清楚灵兽的常识后就决定在拥有自己的魂格,能够正式将灵兽安放进去之前都会征求灵兽的意愿,灵兽袋事实上只是伪魂格,是不能让灵兽真正跟随修炼者孕养的,所以三尾狐才喜欢安全时从灵兽袋出来直接接触我的皮肤吸取我的气息,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灵兽协议同样也可以算是伪协议,修炼者和灵兽双方自愿解除灵兽协议是不会对灵魂产生伤害的。

  而进入魂格后其情况就会完全不同,魂格里的灵兽就是修炼者自身的一部分,灵兽也会自然对修炼者产生依赖的感情,那样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再出现修炼者和灵兽双方完全自愿的解除协议这样的事,很多时候都可能是修炼者为更换更好或潜力更大的灵兽,而依据自己的强横地位解除灵兽协议,这样是必然对双方的灵魂会产生伤害。

  相对而言自然是对灵兽的伤害更大,双方签订协议的时间越长,灵魂联系越深其伤害性就越大,不过一般只有一些性情凉薄的自私修炼者才会真的做出这样的单方面强行解除灵兽协议的事。

  而且正如精神力不可预测的可变性一样,修炼者的灵魂即精神力在受伤害后有的可能完全恢复,有的则可能就是永远的伤害并影响其一生,西湖这样的情况实际上也就算一种精神力伤害,她走不出来是可以严重影响她一生的。

  我牵头协助威长老他们确定了大概的村落贡献分值制度,修炼者现在有我的帮助可以先无偿获得灵兽,但他们以后需要付出肉食猎物或帮助村落抵御兽潮这些作出贡献来抵扣,我则因为提供了不少灵兽和肉食猎物,所以现在是有很多村落贡献分值积存的,这些以后自然是留给娟她们去继承和处理,在我计划里她们以后是可能有修炼者后代的,我也不会完全只作贡献。

  村落普通人也通过帮助扩建和开垦荒地这些贡献来换取肉食或牛、羊这些来进行种养殖,我的女人们自然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我将七个女人分成了三部分,娟、菊姐妹和盈三女住中间草屋,叶、平姐妹住左边草屋,雅、洁姐妹住右边草屋。

  她们是村落最早就拥有羊群和牛的,完成了龙一他们灵兽的挑选孕育后我就不怎么参加外出捕猎了,西湖、悠露同样也不再每次都跟随出去,南珂、北婷则仍经常带着龙一他们继续外出去捕猎和训练,当然若没有我参与她们不会远离村落去捕猎和训练,一般外出三、五天就会回来。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