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梅花易数下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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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梅数诀序

  嗟呼,《易》岂易言哉!盖《易》之为书,至精微,至玄妙。然数者,不外乎易理也。

  有先后天之殊,有叶音取音之辨,明忧虞得失之机,取互变迟速之应。

  数有前定,祸福难测。

  易理灼然可察,予求得先天、玄黄、灵应诸篇,外采《易辞》,曰:“观梅数诀,列图明五行生克衰旺之理,分例指避凶趋吉之道。

  后学群子幸鉴焉。”《易辞》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

  邵子曰:“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也。”《说卦传》曰:“易逆数也。”邵子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乾至坤,皆得未生之卦,若逆推四时之比也。后天六十四卦仿此。”

  八卦定阴阳次序

  乾为父,震长男,坎中男,艮少男;

  坤为母,巽长女,离中女,兑少女。

  变卦式八则

  泽火革 体金,互巽木变泽山咸

  离卦初爻,阳动变阴,变艮卦兑金,为少女,离火克之。巽为股,乾金克之,曰:伤股。得艮土生,入兑金,断曰:不至于死。

  体用于变爻,作动静取之。动者为用,静者为体。

  地雷复 体土、用金,变地泽临

  木是用爻,断出软物,文章之体也。

  天泽履 体金、用金,互卦木火变乾卦

  此卦断出是铁器之物

  泽火革 用金、体火,互卦金木变火雷噬嗑

  此卦乃用金体火,夏火得旺,能出土,必是土物也。

  雷泽归妹 用木、体金,互卦水火变火泽睽

  用爻属木变火,体卦属金。四爻变卦成艮,土能生金,断出是铁。

  泽天夬 体金、用金,互卦金变兑卦

  此卦非金是石,断是破磁碟也。

  泽火革 互卦金木变艮卦

  互卦

  金木变艮卦本卦得泽火革,为少女,近物为口,远取羊。

  内离为中女,近日,远取雉。

  初爻变艮卦为土,土能生金,则扶起兑金之妹。

  次除去初爻,移上四爻,又成巽木,断得伤股之灾。

  得初爻变艮土生兑金,是故有救而不至于死也。

  “近取诸身”,乾头、坤腹、震足、巽股、坎耳、离目、兑口、艮手,人身;“远取诸物”,乾马、坤牛、震龙、巽鸡、坎豕、离雉、艮狗、兑羊,畜道。

  天水讼卦 变兑,欲要求财。

  盖卦是体生,而乃泄已之气,其财空望。

  次得离卦属火,能克金。

  其日午时,客来食去酒,返自消耗也。

  占卦诀又如占卦问吉事,则看卦中有生体之卦,则吉事应之必速。

  便看生体之卦,于八卦时序类决其日时。

  如生体是用卦,则事即成。

  生体是互卦,则渐成。

  生体是变卦,则稍迟耳。

  若有生体之卦,又有克体之卦,则事有阻节,好中不足产。

  便看克体卦气阻于几日,若乾克体,阻一日,兑克体,阻二日之类推之。

  如占吉事,无生体之卦,有克体之卦,则事不谐矣。

  无克体之卦。

  则吉事必可成就矣。

  又如占不吉之事,卦中有生体之卦,则有救无害;如无生体之卦,事必不吉矣。

  若以日期而论,看卦中有生体之卦,则事应于生体卦气之日;有克体之卦,则事败于克体卦气之日。

  要在活法取用也。

  体用互变之诀大凡占卜,以体为其主,互用变皆为应。

  卦用最紧,互次之,变卦又次之。

  故曰用为占之即应,互为中间之应,变为事占之终应。

  然互卦则分其有体之互,有用之互。

  如体在上,则上互为体之互,下互为用之互,体卦在下,则下互为体之互,上互为用之互。

  体互最紧,用互次之。

  例如观梅恒卦,互兑、乾,兑为体,互见女子折花。

  若乾为体,互则老人折花矣。

  盖兑、乾皆克体,但取兑而不取乾,此体互用之分。

  大凡占卦,变卦克体,事于末后,必有不吉。

  变生体及比和,则事事临终有吉利。

  此用互变之诀也。

  体用生克之诀占卦即以卦分体用互变,即以五行之理断其吉凶。

  然生克之理,于内卦体用互变,一定之生克。

  若外卦,则须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轻重,则祸福立应。

  何也?假如乾、兑之金为体,见火则克,然有真火之体,有火之形色。

  真火能克金,形色则不能克。

  能克则不吉,不能克则不顺而已。

  盖见炉中火,窑灶之火,真火也。

  烈焰巨炷,真火也。

  乾、兑为体,遇之不吉。

  若色之红紫,形之中虚,槁木之离,日火之火,则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兑之体,不为深忌。

  又若一盏之灯,一炬之烛,虽曰真火,微细而轻,小不利耳。

  又若震、巽之木体,遇金则克,然钗钏之金,金铂之金,成锭之银,杯盘之银,与器之锡,琐屑之钢铁皆金也。

  此等之金,岂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锐刃,巨斧大锯。

  震、巽之体,值之必有不吉。

  又若离火为体,见真水能克。

  然但见色之黑者,见体之湿者,与夫血之类,皆坎之属,终忌而不深害也。

  余卦为体,所值外应,克者皆以轻重断之。

  若夫生体之卦,亦当分辨。

  土与瓦器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

  树木柴薪,皆木也。

  离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树木之末伐者,生炎之迟也。

  木为体,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虽坎之属,生木之类轻也。

  其余五行生克,并以类而推之。

  体用衰旺之诀凡体卦宜乘旺,克体之卦宜衰。

  盖体卦之气,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气,虽有他卦克之,亦无大害。

  用互变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体之卦气旺。

  而体卦气衰是不吉之占。

  占者有此,若问病必死,问讼必败。

  若非问讼与病而常占,则防有官病之事。

  末临其期,在于克体卦气之月日也。

  若卦体旺而复有生体之卦,吉事之来,可刻期而至矣。

  若内卦外卦有生体者,体卦虽衰,亦无大害也。

  内外并也生体,虽体之卦党多,皆是衰卦,终不吉也。

  故体用之卦,必须详其盛衰也。

  体用动静之诀占卦体用互变既分,必以内外之卦察其动不动。

  不动不占,亦不断。

  其吉凶悔吝,生乎动也。

  夫体卦为静,互卦为静,用卦变卦则动也,此内卦之动静也。

  以外卦言之,方应之卦,天地地理之卦,应皆静,若人事之应,器物之类,则有动者矣。

  器物本静,人持其器物而来,则动矣。

  若乾马、坤牛,皆动者矣。

  盖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静者矣。

  人汲水担水而前,水之动也。

  又人持石负土而前,土之动也。

  于外卦之应,观其动静而审其吉凶,动而吉者,应吉之速;动而凶者,应凶之速;不动而应者,吉凶之末见也。

  此则外卦体用之动静也。

  若夫起卦之动静,亦以我之中静而观其动者而占之。

  如雀之争坠,如牛鸡之衰鸣,如枯木之坠,皆物之动者,我以静而占之也。

  又若我坐,则事应之迟;我行而事应之速;我立而半迟半速,此皆动静之理也。

  占卜坐端之诀坐端之诀,以我之所坐为中,八位列于八方,占卦决断之。

  须虚心待应,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应兆,以为占卜事端之应。

  随其方卦有生克之应者,以定所占之家吉凶也。

  如乾上有土生之,或乾宫有诸吉兆,则尊长老人分上,见吉庆大事。

  若乾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则主长上老人有忧。

  坤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则主母亲分上或主阴人有吉利之喜。

  坤宫见克,或有凶兆,则主老母阴人有灾厄。

  震宫有水生之,及东方震宫有吉兆,则喜在长子长孙;见克而或见凶,则长子长孙不利。

  坎宫宜见五金及有吉利之谶,则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若见凶,则忧在中男矣。

  离宫喜木生之,或有可喜之应,则中女有喜;若遇克或见凶,则中女有厄矣。

  艮为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见吉则少男之喜;若遇克,或见凶,则灾及少男。

  问产必不育矣。

  兑为少女,土宜生之,见吉则少女有喜,或有欢悦之事。

  若问病,如乾卦受克,病在头。

  坤宫见克,病在腹,推之震足、巽股、离目、坎耳及血、艮手指、兑口齿,于其克者定见其病。

  至于八端之中,有奇占巧卜者,则在乎人。

  此引其端为之例也。

  占卜克应之诀克应者,所谓克期应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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