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神峰通考3第4/4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衣锦藏珍,官星有气。

  官星者,女人之夫星也。五行中得生旺无冲者,主其夫亦荣贵,故身衣锦绣而藏珍宝者有之。

  堆黄积白,财库无伤。

  黄与白者,金与银也。凡人有财丰厚者,必得财库以藏之。以辰戌丑未为四库,既藏财物仓库。恐有伤之,伤之则财散矣,又岂能保其长富乎?

  大抵官多不荣,财多不富。

  女命官多者,则夫多矣,岂得为荣哉?且如男子众多,与一女共处一室,如柳巷花街之流,安得有荣?而且有辱其身者也。但凡女命官多者,取其一官为主,以去留舒配之义断之,只得其安乐,不得其荣华。财多者以事他人,自己亦不能富矣。且女命随其夫之贵贱,委身于人,岂由自身者乎?

  用正印而逢枭,兰阶夜冷。

  正印者,生我之母也。如甲人以癸水为正印,又逢壬水为偏印。偏印,即袅神也。枭者东方不仁之鸟,长成则食其母,故曰枭,女命以正印为用,又逢枭印,未免有侵凌之祸,主其人有兰阶夜冷之凄凉矣。

  用枭神而遇印,玉树春荣。

  枭神不仁之辰,正印慈善之辰,虽恶人得善人正之为恶亦反福矣。凡女命以枭为用,遇正印则为吉助,如玉树临於春风中矣。

  金清水冷,日锁鸾台。

  金生冬月之间,水且寒矣。且金为水母,金泄气过多,而水又冷,则为骨肉无情之论。女命遭此,故曰日锁鸾台。

  土燥火炎,夜寒衾帐。

  土生夏月,火已盛矣。且土赖火生,火愈盛而土亦愈燥,正谓子枯母盛之论。女命遇此,亦主孤单为无依之命。

  群阴群阳,清灯自守。

  五行天之中,干地支俱见阴者,谓之群阴,俱见阳者,谓之群阳,似无相济之理阴阳不得为配,男无妻而女无夫,其理然也。

  重官重印,绿鬓孤眠。

  女命只喜一官一印,则为一夫。若重见则为重夫,必主克夫。虽少年且有孤眠独宿之意,假使有不克夫者,亦主远别离隔,经年未得欢合,纵荣贵亦难免此。

  田园广置,食神得位不逢官。

  食神者,女命以之为子。子星得位,则可以养母。食神主衣禄丰厚,女命甲生者,以丙为食,甲能生丙,以丙为子,子既得禄,未有不养其母者也。甲见辛为官,且辛与丙合,使其子而恋其妻,则忘其母之谓,故云不逢官可矣。

  粟帛盈余,印绶逢时还遇煞。

  用印者,虽有煞方显,女命甲生,以癸水为印,庚金为杀,印赖杀生,遇之则显。男主权贵,女主富厚。故云粟帛盈余。

  伤官不见官星,犹为贞洁。

  女以官为夫,最忌伤夫之人。凡女人甲生者,以辛为正夫,以丁火为伤官,取火克金之故,若无癸水以制之,则夫受伤。但用伤官者,四柱不见官星,无官星则伤官无所可伤,反为贞洁之妇。且伤官为我生之子女,只喜伤尽,更有财助,则为福矣。

  无食多逢印绶,反作刑伤。

  凡女人之命,取食神为子,如无食神,则无子星。殊不知无子则无以为养,多遇印绶,则损子矣。故云反作刑伤。

  穷枭见食,坐产花枯。

  甲木以壬水为枭,以丙为食,是壬克丙之故,俗云枭神能夺人之食。女人以食为子,故以坐产喻之然也。

  恶煞混官,临春叶落。

  恶煞,七煞也。女以正官为夫,偏官为偏夫,,岂宜见之。若无正官,即以七杀为正夫。若有正夫,最忌见之。如妇人有二夫,一善一恶,混同一室,岂不反伤其身乎?故曰临春叶落。

  远合勾情,背夫寻主。冲官破食,弃子从人。

  女命若三合六合,又有驿马交情,桃花临水,干带双鸳,支逢四杀,皆主与人私通。有官遇冲,有食遇破,夫子即被冲破,岂有不从他人者乎?

  财衰印绝,幼出娘门。

  妇人之命,以财衰无以事夫,以印绝出身微贱,岂得以福气论之。

  身旺运强,早刑夫主。

  妇人不宜身旺刚健,贵乎身弱沈静。若身旺又行身旺之运,必主刑夫。

  五煞簪花,日夜迎宾送客。

  五煞,谓咸池红艳劫杀破耗之类。又见桃花杀,谓之簪花。凡女命带亡劫咸池,切不可合焉,贵人亦然,必主外貌尊重,内意娇淫,心好酒色,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是也。

  三刑带鬼,始终克子伤夫。

  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之类。如带三刑,又带鬼者,主刑夫克子之造。

  杨妃貌美,禄傍桃花。

  桃花煞,一名咸池杀,此杀主人清秀美貌,如寅午戌生人见卯是,巳酉丑生人见午是,申子辰生人见酉是,亥卯未生人见子是也。殊不知桃花煞,年月带之为园中之花,与官星合禄主贵,堪为良妇。若时上带之,谓之墙外桃花,任人攀折,反为下贱。所以桃化会禄合官星者,以杨妃比之。

  谢女才高,身任词馆。

  女人之命,带词馆,主有才学,五行旺处,即为词馆。或生坐于词馆之上,如木生人,得庚寅为正。

  华盖临官,情通僧道。

  华盖星其形如宝盖之状,此星主孤。有官有印者,遇之为翰苑之尊,华盖逢空,宜为僧道。女人命犯华盖,则与僧道同流,故曰情通僧道。

  孤辰坐印,身作尼姑。

  孤辰寡宿,男女忌见。女人有此,亦主为师尼之类,不然亦且孤寡,身太旺尤忌。诀曰:“寅卯辰人怕巳丑,巳午未人怕申辰。申酉戌人嫌丑未,亥子丑人寅戌嗔。”

  胞胎常堕,食旺身衰。

  胞胎者,受胎之月也。若身衰而逢食神生旺,则主有堕胎之患。食者,子也。所以子旺而母衰,其理然也。

  鸾风频分,官轻比重。

  如甲生人,又重见一二甲,则弟妹众多。且夫主无力,使比肩争夺,定夺其夫,则有分离之义,谓之官轻比重。

  姐妹刚强,乃作填房之妇。

  姐妹者,甲见乙、乙见甲之类。四柱重见之,入乘旺相,主其女不得洞房花烛之欢,当为填房续娶之妇。或为二婚侧室之命也。

  财官死绝,当招过继之儿。

  财堪养命,夫赖终身,二者死绝,则无以延年。且官死绝,不能生子,必过继他人之子,以续宗枝可也。苟不承继,则绝嗣而无所望。如甲生人,以辛为官,以己为财,辛死于己,己绝于子是也。余者并同此例。

  官临财地必荣夫,身入败乡须克子。

  官者,女人之夫星也。官行财乡,财为禄也,官之遇禄,岂不荣乎?财者男子以之为妻,妻即财也。女人以之事夫,财旺则夫亦盛。故以荣夫喻之。

  例如五行至败绝之地,主克子而孤,且甲木生于亥,而败于子,子为甲之沐浴,如人初生临水而浴,故为险地,是取克子之义然矣。

  杀枭破禄连根,堕冰肌于水火。

  如甲生人以庚为杀,以壬为枭,且甲之禄被杀枭破之,则身被害,主有水火之厄。

  比劫遭刑丧局,掩玉骨於尘沙。

  比劫者,兄弟姐妹之类。在人命中主有争端,如又遭刑,为祸非轻,正谓之劫财羊刃是也。妇人遇此妒害相戕,如人家兄弟多者,有财则争,无财则祸,更加刑杀,则亡身害命。

  交驰逢驿马,母氏荒凉。

  女命贵乎恬静,最忌驿马。《格解》云马是扶身之本,马即财也。禄为养命之源,禄即官也。无非财官交互相见之理。男命喜有之,女人以财事夫,莫非得妻家之财,以事夫也。岂不为损母氏之财物,故曰母氏荒凉。

  差错对孤神,夫家零落。

  阳差阴错者,止有十二日,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阳日为阳差,阴日为阴错,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日月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验,只日家犯之尤重。妇人犯之,故主夫家零落。

  五马六财,穷败比肩之地。

  马即财也。甲子生人,以己为财,自甲至己乃六,为财之母,倘比肩兄弟多者,则劫而分之,故曰穷败,女人无财以事夫,亦可谓穷矣。

  八官七杀,分离刑害之乡。

  甲子生人,以庚午为杀,辛未为官。自甲子至庚午为七杀,辛未为八官。七杀为偏夫,八官为正夫,倘遇三刑六害,或夫死或夫离,此之谓也。

  刑空官煞,几临嫁而罢浓妆。

  既以官煞为夫星,当要旺相,不受克制,正谓夫贵则妻荣。倘若官星落空,杀星被刑,二者俱不得力,已受凶人所制,自己安能获福哉?谓临嫁而罢浓妆者几希。

  冲克印财,纵得家难成厚福。

  财者可以养命,印者可以生身,二者人以之获福,假令冲克不能见用,固不可以为福。纵然成家,亦无安享之荣。女人之命,以财事夫,既被冲克,难以安福断之。

  不若藏财不露,明杀无伤。

  命中有财,贵乎藏而不露,则露者人人得而夺之,藏之者,始而安稳,终而丰厚。杀露者有何伤?书云:财藏则丰厚,官露则清高,其斯之谓欤。

  杀重印行财,多财遇印。

  印与财本相克。克者,假使甲以癸为印,以己为财,甲以己为妻,且财多亦为喜。但恐有印,则财破之,重印行财稍可,多财遇印,则谓贪财坏印,若有劫财乃可。

  四败非家人之有幸,四冲岂良妇而无嫌。

  此等皆女人所忌者。

  水聚旺乡,花街之女。

  水之性就下,而不能返也。又至旺乡,且有汪洋之势,故女人之性似之者,何也。谓从其夫而不能由己,且妇人之质,若水之柔且清,赋性然也。若与金会合,则欲从其类,若花街之女也。

  金成秀丽,桃洞之仙。

  金之质极美,故以妇人喻之。女命金生得西方之秀气,加柔火以成质,并无瑕玷,非仙而何。

  四生驰四马,背井离乡。

  寅申巳亥者,四生之局也。又为马所驰之地,女人之命,最忌驿马,带之者,主有远行出嫁离乡。

  三合带三刑,伤夫败业。

  妇人最忌有合,若与官星合,乃正夫相合为妙。又若有二三合,则为相妒,且为众人之妻,又带三刑,则骨肉相戕,并损六亲,故曰伤夫败业,理必然矣。

  暗杀逢刑,槁砧不善。

  杀,亦为夫也,且暗有刑伤,主其夫不善,且为恶人乎。

  明官跨马,夫主增荣。

  官星喜露,露者谓之明官,又逢禄马,主其夫出仕驰名。

  黄金满嬴,一财得所。

  如甲木生人,用己土为财。又得辰戌丑未之地,乃财星得地也。其妇主有富贵,为相夫益子之造也。

  红颜失配,两贵无家。

  贵人,天乙贵人也,凡女命不宜多见。经云贵众合多,定是师尼娼婢。凡一官者,亦为一贵,若重见者主克夫,且如人无家者,不得地之谓也,所以主少年而失配也。

  先比后财,自贫至富。

  四柱中,先有比肩,然后行财运,谓之为先比后财。若四柱原有财有比,不为先比而后财,乃是财源被劫,则不为美也。此以行运逢财,方是此断。

  冲官合食,靠子刑夫。

  官者,女人之夫也,食者,女人之子。官被冲,主其夫不得力,食神带合,其子得济,所以靠子而终身。

  死绝胞胎,花枯寂寂。

  胞胎者,受气之月也。如逢死绝,主一生寂寞,至老而孤苦也。

  长生根本,瓜瓞绵绵。

  五行得长生之位,女人多俊雅,且有子孙绵远,谓之瓜瓞绵绵。根本者,木生亥,火生寅,金生巳,水土生申,故曰根本也。

  合贵合才,珠盈金屋。

  合贵者,官星夫星得合也。只合其一官为贵,非合贵人也。合财者,财神也。女人以财事夫,男子以财为妻。故喜合之,主有珠盈金屋。

  破财破食,衾冷兰房。

  女命最喜者,财与食而已,财以事夫,食以养老,假使破之,将何为生,遇此者甘受凄冷,故曰衾冷兰房。

  吕后名驰天下,只缘阴并阳刚。

  女人之命,以纯阴为柔则为贵福。兼并阳刚者,乃夺夫之权,多能多为,未免有阴邪之刑。故以吕后例之。

  绿珠身堕楼前,盖是枭冲煞位。

  命有用枭者,为事多不仁,妇人不宜有之,杀者女人亦忌之。何况又逢枭而冲之,绿珠之命,未尝有之。以此譬喻之言,学者宜详审之。

  秋水通源,剔眸立节。

  此言壬癸生于秋月,又兼有亥子水之源者。况秋金旺而又生水,水性清,金性刚。又以眼喻秋水,故云剔眸,有节之操。

  冬金坐局,断臂流芳。

  金生于冬月,又得巳酉丑局,此金之从类。夫金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之立。男子禀之有威武之权,女人禀之有坚贞之节。此谓冬金者,则为金白水清,且水冷而金寒,故云断臂流芳,其理然矣。

  姐妹同宫,未适而先有恨。

  姐妹者,比劫也。如甲生,重见甲乙之类。如甲寅乙卯之日月,谓之同宫。恐有争妒之意,故未适而先有恨。

  命财有气,配夫到老无忧。

  命,谓本命也。财,谓财帛也。二者有生旺之气,可以荣身,可以助夫,岂不谓之到老而无忧也。

  是以荣枯贵贱,所造渊源,务要投明博学,领受真传。若夫理误时差,虽先贤不自知矣。

  定真篇

  夫生日为主者,行君之令,法运四时,阴阳刚柔之情,内外否泰之道。

  以生日为主者,以所生之日干为主。譬之人臣也,行君之令者即主行月令,提纲所起之运也,言君者,即本命年庚也。如本命甲子,年即是岁君。正月生,月令建丙寅。男命则运顺行丁卯戊辰,故谓以日为主者,盖以其为如人臣,主行岁君所建之月令,为命运也。法运四时者,法者,理也。运者,行运也。四时者,春夏秋冬也。子平之理,如运行寅卯辰,则属春,行巳午未,则属夏之类是也。阴阳刚柔之情者,盖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阳之性情则刚,阴之性情则柔也。内外否泰之道者,盖十二支中所藏人元,谓之内,十干露出谓之外。否者塞也。泰者,通也。若八字中,天干阴阳,刚柔配合有情,地之提纲所藏人元用神或财或官或印,行生旺胎养运。则吉而向泰,行死墓绝运,则凶而向否。

  进退相倾。

  赋云:将来者进,成功者退,盖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与夫四季之土,其气进也。或用之为财官,斯美矣。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其气休囚,谓之退矣。或用为财官,未善也。又用神行运值旺相则吉。行死绝休囚则凶。此进则彼退,彼进则此退,入此则出彼,出彼则入此,互相倾逐如此。

  动静相伐。

  八字或甲日干,有辛字为官,又露庚字为煞,斯谓之动。动,扰动也,即庚逢丙扰之意。若有物以制其杀,或合其杀,而无丁字以伤其官,斯谓之静。静。安静也。地支有冲刑破害,亦谓之动,否则静也。行运亦有生克制化,宜向宜背者,是即八字动静相伐之谓也。旧说干为天,能动不能静。支为地,能静不能动。甲乃天之首,子乃地之首,终于亥。甲传与子。周流不息,循环十二支,一动一静,一阴一阳,相代用之。

  取固享出入之缓急。

  固,滞塞也,亨,通达也。八字日主赢弱,四柱财官七杀乘旺,或印绶被伤财破,此等乃滞塞之造。日主健旺,而值财官印绶,无少伤克,或煞有制,此等乃通达之造。出者,脱也。入者,交也。运顺行如出戌入亥,逆行如出亥入戌之类。或有值宜向之运,于早年而达之迅速者。亦有或值宜向之运,於晚年而达之迟缓者,至于固滞之运,亦有早暮不一,学者须识取之。

  求济复散敛之巨微。

  济,功名之成也。复,功名反复不就也。散,财之破也。敛,财之积也。功名之济复,财帛之散敛,虽有大小多寡之不同,皆命运所主。若八字原有官,行官运则发官。原有财,行财运则发财,原有灾,行灾运则发灾。学者须搜求之。虽然亦要识其地方山川风气,平日所产人物可如,方得大小高下之理。古云生江南则为橘,生江北则为枳。正此之谓也。

  释之曰:法有三要,以干为天,以支为地。支中所藏者为人元,分四柱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又释:四柱之中,以年为祖上,则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为父母,则知亲荫名利有无之类;以曰为己身,推其干,搜用八字,为内外生克取舍之源。干弱则求气旺之藉,有余以补不足之法。

  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者,看年月中,若有财官印绶,无少克破,是根苗先有气也;而所生日时,又相合得宜,则花萼开而果实结也。经云:“根在苗先,实从花后”是也。以年为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宦派之宫。盖健刃劫煞伏年,祖基必微贱。若年月日合为富贵,或值禄马印绶而无克破刑冲,则根基光华世代不衰也,反此则不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其人必承父母之福,居死绝之地。为人虽承父母之福,终不为久长亲荫也。以日为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之己身也。必须推详,生日天元临何宫之分,搜用八字,外而干上透露,有何为官杀印等,内而支中所藏,有何字为官杀印等,或去官留煞,或去煞留官,不亦日干为生克取舍之源乎。夫日干贵乎旺,若日干弱,则求资于印刃,以扶其弱,或运行身旺之地,亦美。若有余,则欲谋乎官杀,以制其强,或运行财官之地亦喜。

  干同以为兄弟,如乙以甲为兄,忌庚重也。甲以乙为弟,畏辛重也。

  辛多则伤乙木,庚多则伤甲木,如此则兄弟有克。如甲日生以乙为弟,柱中有辛字多克乙木,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为兄,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克甲木,则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无,以此例推之。

  干克以为妻财,财多干旺,则多称意若干衰则财反祸矣。

  财多干旺者,力能任财则为福。干衰弱力不能任,则财反祸矣。赋云“财多身弱,正为富室贫人。”此之谓也。

  干与支同,损财伤妻。干与支同者,甲寅乙卯之类。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则损财伤妻。更月令气旺,年时不见财官,又无格局,穷必彻骨矣。

  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存失皆然。以时分野,当推贫贱富贵之区也。

  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为子息,女命甲乙生以丙丁为子息,更看时辰在何分野,轻重生旺,定其多少。若四柱有克子息之星,可言无子矣。假如六庚日午时生,乃子嗣多数。谓庚以乙为财,乙木去生火。火克庚金,为子之星,午时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禄之乡,当有子多,生显贵命矣。若生于戌亥子时,则是金水分野,火绝之地,则子息少矣,当生孤独贫贱之子,不然僧道过房螟蛉之命矣。

  女取干生亦然。论子息多少,于生时内参详,万无一失。看生时在何宫分,若在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之乡,定其多嗣,当生出美丽富贵之子,落在衰病死墓绝无气胞胎冲刑之乡,定主子少,当生孤若贫财之子。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是也,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即娄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论。

  《理愚歌》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五行真假者,纳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数也,先布大衍四十九数在地,次将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当属四等数除之,除减不尽,又按五行数除之。余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纳音也。

  相生者,余一生木,余二生土,余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数,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了一十,余数得五,属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数,外有二十三数,以四五除了二十,余剩得三属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余者依此。岂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之说,世有不肖之术,未遇明师道听途说,错论古道,迷误后人,焉能中理。故将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东方生火之地,如炉火之说。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无金在海中火在炉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所藏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

  或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谈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用胎元小运纳音为论,似水之涣漫,而无所归矣,富贵有相同者谬矣。故子平之法,专以生日天元为主,日下支辰为妻宫,生年为本命根基,又为祖上田宅之宫。如甲子生,便为本命太岁之尊神,忌生日支干与太岁冲并战斗克害,名为主本不和。则人生来不靠祖业田宅,暌败宗亲,应难倚依。若生月时中,与本命干支会合入局,或遇财官贵气,则生平当有祖宗田宅,兹其丰厚,声誉之美也。

  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月为兄弟之宫,如男取比和同干,便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为兄姐,若临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论。谓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绝气,子月火怀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断。其余依此,万无一失。

  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之断。

  论妻妾者,以生日支辰,为妻妾之星。无所克之物为上,若在空刑克害之地,则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时为子息,临死绝之乡,言子少之断。

  论子息多少者,当以生时为子息宫。男取克干为子息星,女取干生为子息星。若临死墓胎绝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时生,当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为子生子息。申时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禄之乡,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时,为子息极少之断,谓居墓死绝胎克害受制之乡。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损子,时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迟矣。纵有亦须僧道过房,贫贱夭折,螟蛉出祖之辈也。

  论命皆非人之可为,造物阴阳之所致。后世术士,不知斯理,而僭乱于俗,故不可言传,当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论生年,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宫,切忌四柱中有刑冲破害之物。伤于生年,应主祖宗暌败,根基虽有,亲荫无倚也。以生月为兄弟之宫,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临死绝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为妻妾宫,若临空刑克害之地。言克妻妾也。以时为子息之星,子星若临绝死墓之乡,言子息少之断。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