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又是搞钱的时候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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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绍点头说:“随您的便!不过我耐心有限,阁下最好能在短时间内回复我。”

  伯吉斯思考了片刻说:“四个月,我保证四个月内会带来国内的回信。”

  郭绍满意的一笑,并且伸出了自己的手:“希望我们两国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伯吉斯也跟着伸出了手。

  就在两人从总理府里去以后。

  郭绍坐在桌案前,手指不停的拍打着桌子。

  即便葡萄牙这些大怨种真的被自己忽悠的愿意支付六百万两白银。

  但剩下的四百万两银子从哪出?

  国库里面现在一个子都没有。

  自己跑哪去搞钱呢?

  郭绍很疼痛!

  大明的钱袋子在江南,但江南是史可法的地盘。

  史可法除非疯了才会让郭绍在他的地盘收税。

  除了江南,湖广那边的税收情况也还可以,不过很遗憾湖广也不在自己手里。

  大明剩下的地盘,巴蜀连年战乱,关中贫瘠,中原连遭灾情。

  郭绍的税收主要来源都来自自己的基本盘山东,但山东这个钱袋子带来的钱,也就仅仅够维持禁军的开支。

  当然,郭绍也可以选择在山东加税。

  郭绍在山东采取的税法,是十税二三。

  意思就是老百姓交上来的税赋,十成里面官府要抽2至3成。

  郭绍治理山东的时候,为了避免有官员收取苛捐杂税,下令从此以后交税,统一使用白银。

  百姓在没有现银的情况下,可以将手头的粮食或者货物变卖,然后折算成白银交税。

  这个折算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损耗。

  明清两朝,都会将这些损耗的白银充公(其实是揣进自己腰包)。

  这种现象一直到雍正年间才被禁绝。

  郭绍则提前下令,火耗银四五分账,意思就是官员可以拿四成,自己拿五成,剩下的一成冲入国库。

  至于为啥不直接把所有钱全充进国库,郭绍手下的那些人也要养家糊口。

  大明的俸禄出了名的低,郭绍想要手下人办事,不给甜头也是不可能的。

  郭绍自己拿走火耗银的五成,则是为了避免一些贪官,将收进国库的那份银子揣进自己腰包。

  毕竟整个大明还没人敢截胡郭绍的钱。

  郭绍会把到手的五成银子再转入国库,这样即便是再坏,火耗银的一半也能冲进国库。

  当然了,这笔钱并不多一年也就能挣个几十万两银子。

  没办法,郭绍地盘就那么大,一个省要是能像雍正那样省出几百甚至上千万两白银,那可真有鬼了。

  但俗话说蚊子再小也是块肉。

  言归正传。

  郭绍就连火耗产生的银子都没放过,但也没考虑过加税,无他,老百姓本来就是穷鬼刮不出什么油水。郭绍的主要钱财还是通过和外国人做生意赚的,老百姓交上来的税其实只占总税负的40%多一点而已。(这个占比其实也不小)

  在这种情况下,郭绍也不会选择贸然加税,破坏自己多年制定的政策。

  “看来得想个别的办法搞钱了!该想什么办法呢?”郭绍摩挲着下巴沉思着。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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