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放逐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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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死者为大”。

  我却不敢苟同。

  因为,我看到的真相是,并不是每个逝去的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然,这个观点并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首次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后来,又被毛主席引用在了《为人民服务》一文中。

  当初,妈妈好像是因为爸爸的案子,与这个“老庞”,有过一面之缘。

  然后,又因为工作的机缘,二人再次相遇。

  妈妈说,当时是老庞先认出的她,并主动与她套的近乎。

  在知道了妈妈依然单身后,这个“老色批”,便开始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才刚刚使得一个“怂包”自杀,就因为妈妈的出现,对那个不知是可怜、可悲,还是可恨的会计,选择了始乱终弃。

  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重新遇到妈妈之前,就抛弃了那个会计。

  但谁又知道呢?

  就算我记得清楚,也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

  真相,无从考证。

  只能说,妈妈从那群紧密围绕着她的“小蜜蜂”中,最终选择了这么一个人,应该是天时地利的凑巧吧。

  她对自己的蛮横脾气,还是有着一定的认知的。

  因此,在想要“重续”的时候,便首先排除掉了,许多所谓的“领导”,和一切可能跟“领导”有关的选择。

  用她的话说:“当领导的,哪个没有点脾气?我这么任性,人家凭啥惯着我?到一起最后还是得干仗!所以,一开始干脆就别往那边去'嘲楞'!(东北话,尝试的意思。)”

  刚好那段时间,妈妈开始负责起,大舅公司的一切采买工作。

  作为主要建材之一的,木材的加工经营者,老庞,自然便比其它人,有了更多的,与妈妈接触的机会。

  从后来我所亲见的,他们的相处方式中,大概也能猜得出,一开始老庞追求妈妈时,得是多么的能言善“舔”。

  天地良心,无论是“老色批”,还是能言善“舔”,我都没有想要贬低老庞的意思。

  只是想既实事求是,又客观公正地,用最贴切的词语,陈述这件事情而已。

  毕竟,在以后的婚姻生活里,他确实将妈妈宠上了天。

  还是用妈妈的话来讲,就是:“我如果说石头是树上长的,老庞就得说那石头上还连着枝呢!”

  原来,能做到“指鹿为马”的,不止是权力。

  还有爱情。

  如果非要从历史中,找出一对儿人来,去类比她俩的话,也就只有乾隆与和珅的关系,最为神似了!

  其实,我懂的,妈妈选择老庞的最主要原因,是他的木材厂,可以很好的创造财富。

  还是那种,既心安理得,又两全其美的财富。

  那是一个房地产的黄金时代。

  有了大舅这棵擎天巨树,再有了老庞的木材厂后,妈妈就可以既保证给公司提供最好的木材,又可以乘着企业发展的东风,赚取自己的利润。

  当然,在这种左手家庭右手公司的权衡中,想做到绝对的公正,肯定是要有着一颗最起码的良心,来做“秤砣”的。

  在这一点上,我可以保证,我的妈妈,做到了绝对的问心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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