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没有搞声势浩大的人事机构改革第2/2段
为了迎接第二届莲花湖国际旅游节顺利召开,孙国华亲自部署,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全县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交通、商业、餐饮等单位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发现问题必须整改,一线检查人员现场签字,主管领导要确认整改到位后才能签字,总之就是,谁签字谁负责。
县委常委“驻乡进村”,实地为老百姓解决一批民生问题,对去年进行的“打击乡匪村霸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查找不足。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治建设,提升村民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县政法委联合公安、检察、法院以及司法等部门,精心挑选出一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各个村庄,担任为期整整一年的“法制副村长”。
这些“法制副村长”们要把专业知识带进乡村,他们要主动地为广大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无论是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问题还是其他各类民事案件,都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和指导;同时还致力于为乡亲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从合同起草审核到法律咨询建议,事无巨细皆认真对待。不仅如此,“法制副村长”们更是充分发挥自身调解专长,努力化解邻里之间因琐事产生的种种矛盾冲突,让整个村落充满和谐氛围。这也是孙国华在动员大会着重强调的重点。
此外,他们还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农闲时间组织村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条文规定;或者走进田间地头向正在劳作的农民朋友们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答疑解惑等等。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切实有效地增强了村民们的法治意识,使得大家逐渐养成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这些看上去很形式主义的东西,其实在干部们的反复引导下,就会潜移默化地深入人心,影响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些工作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是需要很多人一点一滴,日积月累才能形成的。
在创建“文明乡村”“法治乡村”的同时,狠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是简简单单的搞一场两场大清扫、大扫除运动,而是要从思想上转变村民对环境卫生的重视,现在的经济基础还不能解决农村厕所问题,但是可以鼓励有条件的乡村,进行路面硬化改造、排水沟建设,投放垃圾箱等。
鼓励村民种花种草,美化房前屋后。县里严格要求,对这些工作,坚决不搞形式主义,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有什么条件做什么工作,不求整齐划一,只求广大老百姓从心里认识到,必须珍视所居住地方的环境卫生,这不单是让别人看着好看,而是自己生活的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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