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大顺的身世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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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人本来寻思把它卖了,结果人来领狗的时候,大顺早就撩杆子了。

  等家里人找到它的时候,正趴在李炮的坟头旁边,自己刨了一个小坑,卧在里面。

  张卫东和彪子对视一眼,都没想到外表憨厚的大顺居然还有这般经历,重情重义。

  俩人不约而同地从碗里夹出不少獾子肉。

  张卫东还专门找来个小盆,放到大顺跟前,摸了摸狗脑袋,满脸宠溺。

  “那后来呢?” 彪子赶忙问道。

  “后来李炮的家人也由着它了,就让大顺陪着林子里的孤坟做伴。

  开始还给大顺送点吃喝,但因为家里唯一的支柱走了,日子越过越艰难,最后人都顾不上了,哪还顾得上狗。

  久而久之,举家搬下了山讨生活,大顺也成了野狗。

  周围不止一帮人惦记着吃狗肉,去了好几回不是被咬了就是扑了个空。

  有一回人们拿网子抓住了大顺,正好碰见了我爹十月初一给李炮叔送‘寒衣’。

  也不知道我爹用了啥手段,就把大顺领回了家。”

  张卫东哥俩对视一眼,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用问,冯刚肯定是用拳头加众生平等器!

  “我瞅着大顺一遇到危险俩耳朵就立起来,尾巴又宽又大,跟狼似的。” 彪子补充说道。

  是不是当猎犬的料,老祖宗留下两句话:碗盖儿鼻子中间尾,腿粗脚大有俩狼爪。

  碗盖鼻子就是鼻头又大又长,这种鼻头嗅觉灵敏,寻找猎物比较强。

  中间尾就是狗不能总夹尾巴,得居中,而且能够翘起来,这样的狗属于胆子比较大。

  轻易夹尾巴的狗属于淘汰狗,胆子小靠不住。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狗抱起来,狗四脚离地会害怕,尾巴是夹是竖,很容易分辨。

  腿脚粗壮骨架大,体型越大力量越强,身强力壮自然是条好狗子。

  最后就是狼爪,老话说狗跟犬不一样,狗是十八个脚趾头,犬二十个,多俩。

  顺着狗腿往上摸,在爪子上面一点,也叫撩或者狼爪,有这个叫犬,没这个叫狗。

  狗看家护院,犬性格刚烈,适合跑山打猎。

  一句话解释得明白,古人叫自己儿子称为‘犬子’,没有叫狗子的!

  “彪哥看的准,大顺它爹就是狼,不但是狼,还是狼王!”妮子笑呵呵地说道。

  “啊?”

  哥俩异口同声,震惊不已,张卫东更是如此。

  他上辈子只知道藏獒、德牧、坎高、高加索这些大型猛犬,对华夏的犬种还真不太了解。

  接触最多的就是东北大笨狗,像是昆明犬、西藏袖狗、四川青川狗、贵州下司、湖北剑毛和华北细犬这些都不是很了解。

  此刻,当妮子提及大顺竟然是狼的后代时,那遥远的记忆瞬间被勾起,如汹涌的浪潮般在脑海中澎湃起伏。

  华夏曾连续几十年推行鼓励打狼的政策,让大部分国人人久已不闻狼声。

  当时马家军掀起的藏獒热,一条种狗动辄大几千万。

  好狗本就极为难得,更不用说是与狼杂交而生的狼狗了。

  张卫东看了看地上的大顺,只可惜这瘪犊子是条公狗。

  倘若不是,那他们哥俩必定会把上下八屯搅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无论如何也要为自己繁育出一窝出色的猎狗来。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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