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两税三分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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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两税法只在一开始起到了为国增加税收的作用,但越到后期就越难执行下去。”

  夏原吉缓缓开口说道:“因为两税法的本质是国家无钱,而国家又需要用钱,压在百姓身上的两税只会越来越重,而后导致大量百姓弃地沦为佃户,从而加剧土地兼并,土地兼并的加剧又会让国家更加收不上来钱,只能继续加重两税。”

  于谦叹道:“恶性循环啊……”

  林煜点头说道:“确实是恶性循环,唐朝君臣也不是傻子,既然两税法已经玩不下去了,那就继续改革税制。”

  “于是,就有了两税三分法。”

  夏原吉主动充当起了嘴替,为不怎么了解的于谦解释道:“何为两税三分?自国家置两税以来,天下之财,限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出为入,定额以给资。它的重心并不在于如何征税,而是着重于在分配环节处理朝廷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于谦一愣:“分税制?”

  夏原吉微微点头:“差不多。”

  “在两税三分法下,朝廷的财政只通过上供获取,而地方节度使、观察使的财政通过所辖州的送使获取,最后的州财政则由除上供、送使外的留州份额构成。”

  于谦问道:“的确是与林先生说的分税制很像,可为何唐廷的财政还是崩溃了?”

  夏原吉这时不说话了,端正在原位坐好。

  林煜开口说道:“因为两税三分法有个致命缺点,它将朝廷原本的‘高度集权,统收统支’的财税体制,转变为了‘以支定收,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的财税体制。”

  “这就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本来没有名义征税的节度使藩镇、地方州县得到了朝廷认证授予的‘征税权’。”

  这么一说,于谦瞬间懂了。

  本来,地方节度使就算藩镇割据化,在名义上也没有自行收税的权力。

  这听起来似乎没什么用,但在唐朝虽衰未败的情况下,这点名义可以把大部分藩镇给压垮。

  你敢私自征税,那就是造反,哪怕你的割据本质上已经构成了造反,但谁敢捅破了窗户纸,那就等着被枪打出头鸟!

  而两税三分法的上供、送使、留州三条定得相当明确,除了朝廷需要的“上供”部分外,其它的怎么算,完全就看地方、藩镇怎么说了。

  于是乎,自两税三分以来,除“上供”部分外,其余皆归地方自用,而一些强势藩镇,甚至截留所有税收自肥。

  这个问题还一直遗留到了北宋开国,所谓“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之中,“制其钱谷”便是北宋朝廷对于地方财权的收夺。

  于谦皱眉道:“如此说来,两税三分岂不还是烂政?”

  林煜摇头:“也不全是,至少在没有藩镇节度使的地方,两税三分法执行得还算妥当。”

  “按照两税三分法,历来皆由朝廷集中调拨各州县财政的分配关系,改为了朝廷与地方共同参与分配。仅从具体税种看,盐税、茶税、酒税、青苗钱等划入朝廷,两税则变成朝廷与地方共享。”

  “唐廷借此得以厘清朝廷与地方含糊不清的财政,既确保了朝廷中央的财政收入,也兼顾到了地方财政收入。”

  “是故有史载:至大中十四年,内库赀积如山,户部、延资充满,故宰相敏中领西川,库钱至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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