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韦玭治马终有报第1/3段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且说那京兆府孟州泛水县内有一个小村庄,此处居住着国初时小逍遥公的族人后代。待到韦玭成为韦氏族长时,他们韦氏一族在此地定居已然历经五代之久。
身为公侯的后裔,照常理而言,理应“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努力博取功名光耀门楣。
然而,或许正是由于国初迁徙至此的缘故,这韦玭自小便对读书之事毫无兴致,反倒是痴迷于舞刀弄枪之类的武艺。
不仅如此,他还尤其热衷于饲养各类鹰犬,并时常邀约族中的年轻子弟一同四处游荡,寻觅野物,而后相聚一处大摆宴席。
再加上韦玭为人豪爽大方、出手阔绰,在这泛水县里可谓是声名远扬,结交之人遍布全县上下各个阶层。
除上述爱好之外,韦玭还有一独特的喜好——马匹。不过,他对于马匹的偏好却与寻常人大相径庭。
通常情况下,旁人若有幸获得一匹良驹,定会小心翼翼地呵护照料,唯恐稍有疏忽致使爱马失神受损。
可韦玭却不然,他反倒钟情于那些尚未经过驯服调教的烈马,乐此不疲地沉浸于驯服治理这些马匹所带来的成就感和愉悦感之中。
每次弄到马以后,韦玭都会亲自上场。烧灼马身、剪剔马毛,凿刻马蹄,用烙铁在马身做出标记,然后套上缰绳,系上绊索,编入食槽,赶上马床。这一套程序下来,光是修整仪表和处理内务,“马之死者十二三矣!”
但这还不算,剩下的幸存者则开始进入训练阶段,“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催促它们快速奔跑,而且还要步伐整齐,保持队形。
“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前面有衔口饰物的妨碍,后面有皮鞭竹条的威迫,在这种情势下,还没等调教结束呢,几乎一半的马就都被虐待而死了。
然而,对于这样的行为,韦玭却是津津乐道、乐此不疲。但凡家中饲养的马匹出现马蹄受损或者难以继续被驯服和驾驭的情况时,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吩咐手下之人将这些马匹转手出售。
在过去的那些岁月当中,经由韦玭之手处理掉的马匹数量可谓数不胜数。无论是在泛水县,亦或是在京兆府,人们都知晓这位小逍遥公的后代——韦玭有着如此独特的癖好。
当然,并非无人尝试规劝过韦玭。即便后来韦玭肩负起了家族族长的重任,面对他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依然能够振振有词。
“我这治理马匹以及驯化它们的方法可都是有理有据的呀!绝非是我刻意标新立异之举。要知道,就连《庄子》里面都说得明明白白,若是那马匹自身无法承受,我又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每次看到韦玭梗着脖子,一副固执己见的模样,旁人在几次三番劝说无果后,最终也只能无奈地选择放弃。
毕竟,尽管小逍遥公这块金字招牌已然传承了好几代人,但其影响力仍旧不容小觑。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般人实在没必要去轻易得罪他们家。
咸通末年,某天,韦玭收到了来自县城好友的热情相邀。巧合的是,他自己也恰好有些事务需要前往县城处理。于是乎,韦玭稍作收拾,唤上一个仆从,骑上马背向着泛水县城进发。
等到了县城并将诸事妥善料理完毕时,已是饭点时分。想到自己对从村子到县城这一路上的情况颇为熟悉,韦玭灵机一动,干脆邀请帮自己办事的友人一起,在城中寻觅一家酒肆,好好吃上一顿。
常言道:主不吃客不饮。韦玭本就是个性情豪爽之人,此时更是毫不吝啬,大手一挥,吩咐店家速速呈上一桌丰盛的酒菜。不多时,美酒佳肴纷纷上桌,众人围坐一团,谈笑风生,推杯换盏之间,气氛好不热闹。
然而就在此时,突然间,一阵嘹亮的吆喝叫卖声打破了这份和谐与欢乐。只听得外面有人高声喊道:“卖马啦!卖马啦!”
这声音瞬间吸引了韦玭管小逍遥公这块金字招牌已然传承了好几代人,但其影响力仍旧不容小觑。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般人实在没必要去轻易得罪他们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