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大意了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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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月帮潘晓晨整理着衣服:“你这衣服?你没事吧?”

  “没事。”

  伍月念了句:“阿弥陀佛,幸好岳师父发现得及时,我们再晚来一步,你恐怕就……”

  “我现在很后怕,万一我没有看追踪软件,后果不堪设想。”岳东林搓着手说。

  “有没有一种可能,你的潜意识让你看的,潜意识知道她有危险?”

  “或许是吧。”

  “咱们有话到车上说吧,别在这里站着了。”大胖说着,先大步走到门口,几个人先后走出大门,上了车,跟着李警官的车,来到了派出所。潘晓晨看见从警车上下来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绿毛。

  她想了想,劫持她来的车上,司机喊的喜子哥就是绿毛,绿毛叫王喜,那个银行劫匪,那个跟听命于皮特张的人,她赶紧把这个发现告诉大胖,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大胖把绿毛的情况跟李警官说明,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绑架案,背后牵扯着其他的案件,大胖向局里做了汇报,局里批示,连夜提审这伙人。

  第一个来到审讯室的是绿毛,李警官问:

  “姓名?”

  “王喜。”

  “你刚刚参与劫持了潘女士吗?”

  “参与了。”

  既定事实,王喜直接认了。

  “你为什么要劫持她?”

  “老大让我做的。”

  王喜想:“既然老大都进来了,天塌了,让他顶着吧。甩锅给他,再合适不过了。本来我也是听命于他,这事肯定不是我这种喽啰能决定的。”

  “你的意思是你只做事,不问为什么?”

  “对,知道太多,不安全。”

  李警官笑了:“知道太多不安全,做的太多就安全了,你知道劫持、非法拘禁要判多久吗?”

  “不知道。”

  “我给你普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大胖在一边突然问王喜:

  “抢劫银行的事,你忘了吧?你应该在坐牢啊,你怎么会提前出来的?”

  王喜一惊,他忽然想起来,当初抢劫银行那个站出来代替小男孩做人质的就是潘晓晨,跟踪了她这么久,就觉得这个人熟悉,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原来是她!

  “这事要问你们自己啊?毕竟监狱有人看管,没有你们的许可,我自己是出不来的。”

  王喜反将一军,把警方的问题摊在桌面上,大胖一时语塞,潘晓晨认出王喜之后,他们就着手调查,至今内鬼还没有挖出来,王喜见警官沉默不语,心里暗爽,他的确不知道谁放他出来,他只知道会有人放他出来。在抢银行之前,老大就承诺过了,该判几年判几年,不要上诉,很快就会有人把他们捞出来。他也不想走上这条无法回头的路,他只能选择跟对老大,一个手眼通天,出了事能罩得住的老大。

  两位警官对视了一眼,决定审王喜先告一段落,审他们老大,看看有什么新突破,毕竟王喜他们听命于他。王喜被带走,黑老大被带了进来,他一进来就很嚣张地说:

  “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找我的律师来!”

  李警官看了看他张牙舞爪的样子:“你还挺懂用律师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先问问你,什么律师能说你劫持别人,非法拘禁无罪?”

  黑老大白了一眼两位警官:“这不是你们该操心的,我要见我的律师,这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说。”

  “王喜,刚刚把一切都交代了,你还坚持要见律师吗?”

  李警官想诈他一下,故意这样说,没想到这是一个老江湖,估计之前提审经验丰富,根本不信这套:“他说了什么?他知道的不足以证明我有罪。证据链都不完整。”

  “你还知道证据链?看来我们小瞧你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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