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挺进兰芳国第2/3段
为这一仗,罗芳伯也耗尽了自己的精力。一年之后,罗芳伯去世,终年58岁,但他的兰芳国却继续存在,后人谈到兰芳,许多人将其推崇为“华人的第一个共和国”,因为“兰芳大总制”创立于1777年,仅比美国的建国晚一年。而兰芳的首领是公推公选的。这些首领从太哥到副头人,都是有俸禄的,再往下的官员,尾哥和老太,都是义务性的,如同乡村中的乡绅,主事,不拿钱。
此刻站在一旁的刘永福听了刘秀兰讲起这段历史,满怀信心地说:“罗芳伯一百多人就能建兰芳国,我们黑旗军八百罗汉,还有军舰,一定可以统一这些岛屿。”
曾纪泽点点头,笑着问刘秀兰:“那兰芳国有多少人?政府的钱从哪里来呢?”
刘秀兰说,“兰芳”现在两万多人,全民皆兵,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其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抽税。
曾纪泽点点头,问道:“荷兰人怎么欺压兰芳人的?”
刘秀兰回答:“罗芳伯去世后,江戊伯被众人推举继任太哥。江戊伯是罗芳伯的嘉应府老乡,武功超群,更兼忠心耿耿。在他之后,还有十一任太哥,其中有两任都是重新当选,从第六任刘台二开始,太哥被改称甲太。”
苏慕白问道:“什么是甲太?”
曾纪泽说:“这个我知道,甲太,就是荷兰人授予的官称了,也就是说,从这时起,兰芳的首领,除了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的批准?”
刘秀兰说:“是的。兰芳的副首领,也改称为甲必丹。从那时起,荷兰人的势力越来越大了,兰芳公司要向荷兰人纳税。”
曾纪泽道:“荷兰人也给了兰芳不少好处吧?”
刘秀兰说:“是的。养狗还得给根骨头呢。在兰芳立国之前,华人在东南亚的办的公司,已经相当多。仅在印尼的东万律的周围,就还有大港、三条沟等华人的七个大公司,及和顺总厅等一系列华人小公司组成的联盟。他们的治理方式,与兰芳家族式管理也大同小异。荷兰人在华人内斗时支持兰芳扩张。”
“难道我华人就没反抗荷兰人的吗?”刘永福问道,他心中热血沸腾,对这种外人利用内斗欺负中国人的事很愤慨。
刘秀兰说有,“就在几年前,岛上另一个华人公司大港公司与荷兰人武装对抗,不过兰芳站在了荷兰人一边。当时一部分败退的大港公司的人逃往兰芳的领地,被兰芳当时的甲太,也就是我爹刘阿生带了600多壮丁堵截,缴了大港人的武器,并将首领擒获送交荷兰人。因以前与大港结下的怨——此前大港公司曾与另一个华人公司三条沟公司冲突,兰芳的人救下80名三条沟人并将他们接到船上,不料船后来漂到大港的地盘,人全部被杀了。”
听到这里,曾纪泽对西婆罗洲和南洋的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当时华人在南洋建立的公司有十余个。兰芳只是最有特色的一个,比如兰芳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全民皆兵、“工农兵”一体,平时分散在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全国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至于“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类似于后来普遍实行的议会制。在领导人的产生上,兰芳结合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创立了禅让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
曾纪泽和刘永福还从刘秀兰那里了解到,兰芳人十分重视发展生产,他们改进了农耕技术,扩大矿业开采,修路,经常组织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同时创建了兵工厂,造各种土制枪炮。兰芳还从清朝聘请一批著名儒生前来教学,大大提高了当地人的文化水平。兰芳人也意识到,如果仅仅依靠兰芳小国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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