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功勋授田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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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李啸返回赤凤堡,二十多天时间迅过去了。

  时间不觉已到十月上旬,这时,农牧司的人员向李啸报告,荒田已大致清理开完成,总共清出16万亩荒田。

  这二十多天时间内,从购买耕牛农具等事,到组织从宣府返回的流民现场开荒,有太多事情要做。这些田地抛荒了有近三年之久,杂草灌木丛生,清理难度也较大,到现在能清理完成,这个度其实还算过得去。

  土地清理完毕,下一步,自然是李啸兑现承诺,为立有战功的将士优先授于土地了。

  李啸一直认为,优先给有功军士的家属授予土地,定会大大激将士们作战的积极性,以及对自已的忠诚度。

  李啸先与陈子龙议定,把新开出的田地地区,下分为六个乡镇,每个乡中,均设立一座民政所,人员由民政司招聘并下派,以对乡镇进行管理。

  接着,二人讨论,看看给每户军兵家属,授多少田亩合适。

  让李啸没料到的是,陈子龙优先向他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让那些人口较少的战兵家属,先合并组成新家庭,再来授田。

  陈子龙向李啸解释道:“李大人,据学生了解,若是一般的五口之家,则要二十亩的土地才能养活全家人。而现在我军军士,皆为流民兵员,家属甚少,一户人家最多不过三四人,有些军兵牺牲后,留下的家属甚至全家只有一个人,且老弱居多,若按户分田,这些家属根本就无法自行耕作。故在下以为,在授田前,先把人口较少的家属进行组合,使其达到一户人家除了战兵外,至少还有三名家属的水平。再来考虑按户授田,会比较合适。”

  李啸对陈子龙这个建议十分认同,他补充道:“卧子说得很对,本官再补充一。在本官看来,由于我军成立自今,一直处于飘泊不稳的状态,故现在我军中战兵,未曾娶妻者众多。现在有了赤凤卫,加上铁龙城与金汤城两座子城,我军总算有一块稳固的基业了。现在有条件了,就优先让战兵家属互相联姻吧。若家属配完后,还有军兵未能找到合适配偶,可让其优先从流民女子选配,总之,务必让每名军兵,都真正成家立业,让他们的家庭,真正成为我军的稳固基石。”

  陈子龙笑道:“大人这条命令,甚是及时。有道是,有家才能立业,有妻才能心安,大人此举,堪称仁政啊。”

  接下来的三天里,赤凤城的民政司的官员们,可是忙坏了。

  大批的军兵统一举行结婚仪式,这可是他们从未遇到过的事情,还好这个年代,全是父母作主即可,不讲究谈恋爱和个人意愿,故在一些热心妇人的摄合下,一对对新人顺利成婚。然后一起去民政司领取结婚证。

  这结婚证制度,是李啸规定在赤凤卫内,必须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男女双方,通过结婚证制度,正式确定两人的婚姻关系。

  李啸还规定,若是日后夫妻情感不合,生冲突需要离婚时,不得如以前一般男方写个休书就可休掉妻子,而是必须在双方共同去民政司领取离婚证,方可正式分手,家庭财产也要按比例进行分割。

  本来,李啸还考虑过后世的一夫一妻制,不过他考虑到,现在赤凤卫的军兵百姓,对于这结婚与离婚制度,可能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接受,这项在后世人们习以为常但在明朝人看来离经叛道的制度,李啸暂不打算施行。

  李啸的这道军令,同时下到铁龙城与金汤城处。李啸要求在铁龙城和在金汤城也一样,为有战功的军兵家属,通过军兵娶亲的方式,进行人口联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家庭。

  新家庭组建完毕,经过几天的筹备,让全堡军民兴奋的授田仪式,终于开始了。

  经过挑选,总有有15oo户军兵家庭,入选本次的授田名额。

  赤凤城总管许秀清,站在一个高台上,大声对对台下黑压压的民众宣布本次授田的相关规定。

  规定主要有如下几条:

  1、每户军功人家,都下田契,授田4o亩,并且优先授于好品质的田土,然后耕牛按每5户人家分一头耕牛为基准。这些耕牛,李啸为表彰军兵们的功劳,特地赠送给他们。
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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