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一个粉丝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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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请我进去吗?还是说我在这里不受欢迎?”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罗杰总觉得维罗妮卡的眼神有些咄咄逼人。

  不过,心理年龄三十多岁的罗杰显然不会与这种小女生计较什么,让开身子,开口道:“请进,房间有些乱,别介意。”

  维罗妮卡的老爹就在不远处朝这里盯着,虽然不知道这对父女是怎么想的,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罗杰并没有关上门。

  “为什么不关门?”维罗妮卡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脸上的笑容中蕴含着一种莫名的意味。

  “我可不想被你老爹装进后备箱里,拉到荒漠中枪毙掉。”罗杰开了个玩笑,然后拿起贝斯,坐到床边,开口道:“如果你不嫌弃的话,电视旁边是我中午买的矿泉水,你可以喝那瓶还没打开的。”

  然后,罗杰指了指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说道:“你最好坐下来,这样站着我会觉得很有压力。”

  “可以点歌吗?我想听格林特的《Night,Night》。”

  少女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一小口,一副自来熟的模样。

  “抱歉,格林特是乡村歌手,而且你说的那首歌里也没有用到贝斯这件乐器。”罗杰翻了个白眼,摇头道:“我擅长的是摇滚,而且我更喜欢弹自己写的歌。”

  罗杰恬不知耻地往自己脸上贴上“原创”标签,这是罗杰为自己设定的人设之一。

  作为一个明星,或者立志成为明星的人,人设非常重要,但真假却不重要,只要不被拆穿,假的也是真的。

  只要不去触碰那些二战之前就被创作出来的经典,前世的音乐,与这个世界并没有任何重叠,说是原创,也不会有人站出来反对。

  事实上,如果单单只是摇滚的话,也根本不存在重复的可能。因为这种音乐形式是在四十年代末期才开始出现的,而那个时候,两个世界的轨迹早已发生了偏转。

  “那你弹什么我就听什么。”

  少女显然并不是一个摇滚迷,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先弹几首,你听听好不好听。”

  罗杰随口说了一句,就低下了头。

  手指一触碰到琴弦上,罗杰立刻专注于贝斯的世界里,似乎忘记了还有一个听众在。

  没有任何铺垫,从第一个音符开始,就进入到了高潮。

  多少带着点炫耀技巧的心思在,罗杰所弹的这首歌难度非常高,几乎无法看清手指的动作,只能看到一道道残影。

  音阶变化不大,但却很明显,节奏也很快。

  旋律上不算出彩,只能说是合格,这是贝斯的硬伤。

  但配上炫技一般的弹奏,效果却非常惊人。

  一曲结束,罗杰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苦笑起来,平时练琴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弹起炫技的高难度曲子,缺陷立刻就爆发出来了。

  这具身体的技巧强是强了,体力却差了很多,这种高强度的曲子恐怕弹上两三首就会脱力,如果未来要进行演出,这样的体力根本支撑不下来。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维罗妮卡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那一幕。

  罗杰想了一下,开口道:“《Love.my.bones》。”

  这首歌弹的有些累,罗杰需要让手指休息一两分钟,才能继续练习下去。

  贝斯的琴弦很粗,按起来比吉他要费力许多,简单些的曲子还好,如《Love.my.bones》这样的高难度训练曲,一般人甚至无法坚持弹完整首。

  哪怕罗杰这副身体经历过大量的练习,弹一遍下来也觉得非常吃力,尤么感觉,一弹起炫技的高难度曲子,缺陷立刻就爆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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