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加入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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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几人互相表演了自己擅长的能力,并且试着合作演练了几首这个世界的经典摇滚之后,互相之间基本表示满意。

  不好的地方当然也是有的,比如一个完全不懂乐理的主唱兼吉他手。

  不过总体来看,乔治虽然在乐理方面的能力无限接近于零,但唱功和吉他弹奏确实非常有水准,十分有辨识度的嗓音也独具特色。

  理查森的鼓,更是让罗杰感到惊喜,不但能完美复现曲谱,还能根据乔治的特点,做出更加合适的改良。

  这并不是说理查森改良之后的曲子,就比原版更好,而是更加符合乐队的特点。

  同样的一首歌,不同的乐队或者歌手来演奏,听众的体验都截然不同,这是很正常,也非常必要的。

  理查森,就是一个非常善于即兴发挥,同时对摇滚音乐有自己独特见解的鼓手,这是非常难得的,也是罗杰同意加入Murphy乐队的主要因素。

  和这样优秀的队友配合,任何一个摇滚爱好者,都会感到满足。

  罗杰的表现,同样也征服了乔治和理查森,认为罗杰的贝斯,正是Murphy乐队所需要的,恰到好处的低音线,可以完美地弥补乐队配合不佳的缺陷。

  也不知道乔治和理查森是怎么走到一起的,这两人不但年龄和爱好上相差甚远,作为一支乐队的成员,配合也不算优秀,友谊似乎也一般般。

  但就这样的两人,却在同一支乐队呆了近两年的时间,期间换了好几个贝斯手,乔治和理查森的位置却始终没有动过。

  不过无论两人原本的配合有多么差劲,有了罗杰的串联,乐队的整体演奏,也就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风格。

  就几人之间的表现和感官来看,罗杰加入乐队,基本不存在什么问题。

  不过,作为一支商业乐队,不可能仅仅凭借着个人喜好就做出决定,利益分配同样也是重中之重。

  如果在乐队成立之初,没有做好利益分配的约定,未来很容易闹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乐队分崩离析,进而影响到工作,甚至干脆解散。

  这方面的谈判自然是交给了经纪人,罗杰几人只是坐在一旁,表示与自己的经纪人站在同一立场上,并不会亲自开口参与进谈判当中。

  “不不不,歌曲版权占百分之三十,这个比例太高了,绝对不可能。”

  丹尼尔面红耳赤地争辩着:“任何一支乐队,都没有这样的先例!最多百分之十,这是正常的市场行情!”

  虽然丹尼尔和西奥多同属二十世纪娱乐公司,但是在为自己的代理人争取利益时,却是针锋相对。

  这很好理解,因为经纪人的佣金是抽成形式,自己的代理人拿的越多,经纪人分到的钱自然也越多。

  事关自己的利益,没有人会轻易让步。

  “但是罗杰能够长期、大量提供高质量的歌曲,而乔治和理查森显然在这方面提供不了任何帮助。摇滚界流行的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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