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陈元兵之死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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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过好“金钱关”,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能不能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过好“金钱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金钱权力面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不为所动,不义之财分文不取,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拒腐蚀,永不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会后,进行分组讨论,很多同志争着发言,自然是几个‘一定’,几个‘做到’,整个灏州自然也就一派正气,满地清风了。

  晚上,邓大海与玛丽吃过晚饭,外面时断时续地飘着雪花,路面溜溜滑,也就宅在家里逗着小昊天玩。小昊天会很多的小动作,常逗得两人哈哈大笑。这时候,突然和平路方向传来一声爆炸声,十分钟后邓大海收到了短信:银河大酒店发生爆炸。邓大海不放心,他决定去看看。

  银河大酒店位于灏州市和平路1号,隔街可见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占地四百多亩的南湖公园,如一片绿叶飘落在灏州城中心。

  银河大酒店是这里最早的星级宾馆,曾经的第一高楼。拥有享誉湘粤特色的歌舞表演招揽了来自各地的客商,支撑起其名列全省前茅的日均入座率。

  当邓大海到达银河大酒点的时候,警方已经控制了现场和目击者,他们小心翼翼地从现场提取各种证物。

  被封锁的现场,有人遥遥相望,很快就有人认出其中的一名死者是牛头山有名的矿老板陈元兵。如此一传十,十传百,他的另一生意伙伴人,通过电话告诉了陈元兵的妻子何菊香和他的儿子陈志远。半个小时后,在血肉模糊的停车坪,何菊香母子一眼便确认了自己的丈夫。

  在现场,没人知道另一名死者的确实身份。经法医鉴定,这名男子身长约170厘米,身上有文身,有刀疤。在案发现场的驾骑上,警方搜到了一袋现金,以及一些日常用品。

  一个地级市的警力,在这场少见的重大刑事案中,体现了高效的运转。他们迅速封锁现场,在完成现场勘测之后,他们又动用了丰富的城市管理资源清理现场。不过,唯一无法清理的,是目击者及附近居民的恐慌记忆,和死者家属撕心扯肺的哭声。

  二00四年新年元旦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警方并未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而是向几家指定的媒体通报了陈元兵案的结果:犯罪嫌疑人为报复受害人陈元兵而造成两人当场死亡。凶手名叫匡得顺,(外号黑皮)男,三十二岁,系乌龙县芙蓉镇人。

  警方的通报特意强调,早在一九九二年三月,匡得顺因犯盗窃、抢劫、破坏电力设施罪而获刑八年。

  在多家省内媒体的正面渲染下,陈元兵悬案以此告终,灏州警方获得了来自更高层的奖励。这么重大的案件如此神速的侦破,这在灏州警界从来没有先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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