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丢书第1/2段
子时,茅草屋内,满是杂物,凌乱不堪的房中,王志找出一张兽皮放在桌上,然后打开水囊,小心翼翼的倒出了一点凰鸟血,用笔蘸上凰鸟血,在兽皮上龙飞凤舞的画了起来。片刻后兽皮上画满了符文,符成,王志放下笔,右手持符,左手成掌立于胸前,合上双目,嘴唇微动似是诵经。吟诵完后,王志睁开双眼看着毫无变化的兽皮,十分失落,正要将兽皮扔掉时,忽的兽皮上符文起笔处亮起红光,红光沿着符文游走,红光所过之处,灵气汇聚与凰鸟血一同浸入兽皮,所有的凰鸟血都浸入兽皮后,符文似是天然生长在兽皮之上般。
王志双手颤抖的捧着变化后的兽皮,神情激动无比。许久后,王志镇定心神,左手持符,右手成剑指立于胸前,又吟诵了起来。随着吟诵,符文光芒流动,身前水波汇聚,慢慢成了一个巨大的水球。吟诵完毕,符文消失,王志剑指水球,水球随着王志的意念虚空流动。看着流动的水球,王志十分兴奋,忽得笑容散去,王志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这是在自己的房间,而且没有装水的容器。
因东方恬雨和小离是女儿身,李云将茅草屋内最豪华最干净的房间,也就是自己的房间让给了两人。东方恬雨躺在床上,想着今天李云对自己说的话“众生皆是刍狗”难以入睡。旁边的小离,辗转反侧也是睡不着,说道“这是什么破地方,这样的地方怎么能住人,也只有他们这些乡野的下等之人才能在这种地方生活,小姐你说是不是?”
东方恬雨没有听见小离的话,轻声的说道“众生皆是刍狗”。
“什么?小姐,你说什么?”
东方恬雨没有理会小离,忽得传来一阵水声和喊叫声,小离没好气道“大晚上的洗澡,还浪叫,乡野蛮人”。
一个时辰后小离已经熟睡,东方恬雨还是睡不着,索性起床点燃了蜡烛,环视房间,房内没有饰物,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靠墙摆着三个书架,书架之上满是书籍。
东洲崇文重商,东方恬雨自小爱文,但因谷主安排,大部分时间都用于修道,但闲暇时间也会博览群书,自己聪慧过人,过目不忘,尤其来到南洲这崇武轻文之地,自己更加自负。东方恬雨拿着蜡烛走到书架前,看着书架上的书,《山河图鉴》、《五洲百草》、《天医经》、《法器总集》、《古今诗词》……,书籍类别众杂,东方恬雨竟发现绝大部分书籍是自己未曾阅读的。东方恬雨查看了三个书架,最后拿了一本《天医经》边看边走到桌边。落座后东方恬雨放下《天医经》正要细读,忽的发现桌上有一本纸质泛黄,书皮残破的书,书皮上四个古怪文字,难以认得。东方恬雨拿着这边奇怪的书好奇的看着,打开书籍,满页的古怪文字,如同天书,顿生挫感。
翌日,辰时,茅草屋前,李云正坐在石凳前看书。“李公子”,李云回头,脸色略显苍白的万七郎和一身白衣绝世容颜的东方恬雨走来,李云起身看了看万七郎,说道“万少爷、东方小姐”李云又看了看万七郎,接着说道“万少爷重伤在身,虽是修道之人也应当好生静养”。
万七郎小了笑,说道“多谢李兄”。
李云指了指旁边石凳,说道“二位请坐”。
“昨日,李公子是如何认得我们手中法器的?”三人坐下,东方恬雨言语质问般的说道。旁边的万七郎眉头一皱,看向东方恬雨,绝世的容颜,犹如初见般令人怜惜,竟是看痴了。
李云看了看万七郎手中的青冥剑,说道“古籍《神宝志》,十四卷,记载,青冥剑,乃数千年前,天降青铁,为欧冶道人所得,集九幽冥火炼化,铸而为剑,尽染不灭冥火,遂采极北千年寒冰灭之,剑成,长三尺宽两寸,通体为黑,剑柄魑纹”。
“原来这是魑纹”万七郎摸着青冥剑剑柄,轻声道。
李云笑了笑接着看向东方恬雨手中的斩莲刀,说道“古籍《异事记》,东洲异事篇,斩情丝。东洲世家公子顾辰,才俊也,善百业,独爱莲,于莲池遇佳人,生情愫,佳人倾心无名书生。公子情伤,遂采万年铁精,铸陌刀,长三尺半,宽一寸半,斩尽莲花,莲花仙子畏之,藏身于刀,成莲花纹,斩莲刀成”。
“荒谬,佳人为何不爱世家公子,而偏爱无名书生?”东方恬雨说道。
李云本是说斩莲刀的由来,没想东方恬雨竟是纠结着情爱之事,顿生尴尬。也不知万七郎是未听懂,还是故意打破尴尬,笑了笑,说道“李公子学识过人,医术高超,却在这偏僻小镇,实在是埋没人才,我剑雨门向来重视人才,神剑阁更是广纳五洲有学之士,今日可和我一同回剑雨门,守护南洲百姓?”
“万少爷好意,李云心领了,只是我要去北洲,不能去剑雨门了”。
还没等万七郎开口,东方恬雨抢先问道“你去北洲做甚?”,说完东方恬雨一怔,暗自疑惑自己为何会问这话。
“五洲有妖,浩劫将至,我们是去北洲逃难”,三人往后看去,李凡端着早食走了过来。
万七郎笑了笑,说道“三公子古灵精怪,还这般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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