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继续联手?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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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做一首什么样的曲子呢...”

  前往公司的路上,雷云一路上依然沉浸在思考之中。

  演出结束后,回到布鲁塞尔美美的补了个觉,一觉睡醒雷云就兴致勃勃的打开电脑,开始思索起要送给学姐的歌来。

  不过刚坐下还没理出个思绪来,就意外接到了凯文的电话,于是雷云便步行赶往公司,宿舍距离公司很近,步行也就是十分钟的距离而已。

  不过一路上雷云的思路没断,继续整理着自己的纷乱思绪。

  首先,对于电子音乐了解几乎为零的学姐来说,太过黑暗或太过嘈杂的,类似于Dubstep、Brostep这种风格肯定是不合适的。

  同样也不能过于炸裂,过于吵闹,那么自己最擅长的Bigroom House和墨尔本弹跳,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喜欢听周杰伦的学姐,肯定喜欢的是更流行化的,旋律优美的,更具乐感的歌曲,那么类似于Trance这种简单旋律不断重复,并且需要耐心去品的风格,也就要排除在外了。

  这么细数下来,貌似...就没什么风格剩下了吧?

  雷云一时间有些呆了,他好半天才想明白这件事来,怪不得电子音乐一直都无法普及开来,成为主流音乐之一,原来是风格的局限性太大,天然就将普通受众给排除在外。

  如今的电子音乐,最为看重的就是舞台效果,因此都一个劲的追求更炸,更为烈性化,以求得更好的现场演出效果。

  但这些风格的音乐现场去嗨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可如果切换到日常场景去听,要么就太过暴躁,太过吵闹,要么就太过无趣,太过单调。

  就如同地下嘻哈一般,各种脏话、人身攻击、文身、大金链子,与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背道而驰,自然是难登大雅之堂。

  但在融入了更多流行化、商业化的元素之后,便开始大行其道,以其致命般的独特魅力,俘获了一大批年轻男女。

  电子音乐也同样如此,甚至相比之下的受众要更为广泛。

  如果给电子音乐插上流行化、商业化的翅膀...

  那又会爆发出一股多么巨大的能量?

  这般畅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死亡诗社的办公大楼。

  抬头仰望,‘Size The Day’的巨大招牌,此刻在阳光的折射之下,似乎要比往日更为明亮。

  “嘿!RayRay!”

  “嗨!RayRay!早上好!”

  “演出非常棒!RayRay!”

  前脚刚刚踏入公司,此起彼伏的打招呼声就再也没有停过,雷云一一笑容满面的回应着,频繁点头感觉脖子都有些酸了。

  毫无疑问,连续多首作品大火的雷云,已经成为了整个死亡诗社,除凯文之外知名度和商业价值最高的DJ艺人。

  整个公司自然没有不认识雷云的,再加上他平日里的低调作风,使得他哪怕是黄皮肤的亚裔,也有着非常不错的人缘。

  “咚咚咚··”

  一路打着招呼,来到了凯文的办公室门前。

  “请进。”

  门内传来了凯文略有磁性的声音,雷云推门而入。

  “嘿!凯文!”

  “噢!RayRay!”

  看见雷云的身影,凯文连忙站起身来,快步走到跟前给了雷云一个极为热情的拥抱。

  “最近状态怎么样...没打扰到你休息吧?”

  招呼着雷云坐下,凯文一脸关心的问道。

  刚刚演出完毕,这几天一般都是休假时间,正常来说,补个懒觉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额,当然不会,我最近休息的非常不错。”

  雷云笑着摆了摆手,他不像马丁没有那么丰富的夜生活,早起这件事情,对来到了凯文的办公室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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