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木秀于林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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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客气之后,马风还是半推半就收下了顾鲲的借款。

  似乎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把钱藏好之后的马风,只能没话找话地跟顾鲲聊起投资之道,以及关于互联网产业的见解。

  其实吧,刚才他俩就干货交流的意见,已经交流得差不多了。

  如今的马风,很多问题自己也还没想明白呢,实在说不出什么名言警句。

  但是,出于情商的考虑,如果刚收完钱就直接散席,倒显得马风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要钱似的,那多丢人?

  所以硬着头皮也得稍微多聊聊再收场。

  马风搜肠刮肚了半天,挤出一个半是捧哏半是真心求教的问题:

  “阿鲲,你刚才说到的那句‘风险投资投的是人,而不是生意’。乍一听有违经营之道啊。但我也知道,西雅图那边,硅谷那边,还真有不少投资人是这么干的……这是为什么呢?”

  顾鲲前世对互联网产业也不算很了解。他只是知道如何把互联网跟文旅产业娱乐产业相结合,因为那才是他前世的本行。

  不过,毕竟多了20年的见识阅历,把一些后世已经属于业内小喽啰都懂的基本常识拿出来剖析一下,也足够应付如今的马风了。

  顾鲲斟酌了一下用词,伸出一根筷子,蘸着酒在桌上一边比划一边指点江山:

  “为什么要投人而不是投生意呢?因为互联网风投,一定要认准人,认准创业者。创业者这个人靠谱了,风险投资客才有可能最终分润到经营的好处。肯跟你一条心,风险投资客才有希望赢得丰厚的回报。

  如果创业者人品不行,跟你每天心里闹憋屈,哪怕他的生意再成功,投资者也是有可能为人做嫁、白忙一场的。

  因为互联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一种虚无缥缈、无法被法律保护和执行的东西,创始人有的是办法将其转移走。”

  “转移?怎么转移?”马风显然还没想过这么卑鄙的问题。

  顾鲲一挥手:“很简单,这么说吧,就拿现在大洋国最火的网景公司举例子,网景你知道吧?”

  马风连忙点头:“知道知道,他们已经火了一年多了,做全球第一款互联网通用浏览器的,随时可能上市,到时候涨几倍十几倍都有可能。可惜现在没关系的人都买不到原始股了,不然我推荐你投资他们。”

  顾鲲:“知道就好说了,那你觉得,网景公司目前最大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是根据《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等等法律,所能圈定具象保护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么?”

  马风有些不解:“难道不是吗?知识产权很重要的,我们这些年喊知识产权,喊科教兴国,不都是认准了高科技含量的重要性么?”

  顾鲲笑了:“高科技当然重要,但问题在于,应用层面的互联网公司,没那么高科技。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软件的代码表述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软件的算法、设计思想和理念,法律是不保护的。

  所以其他公司完全可以写一个跟网景原版一行代码都不重样、完全不侵权的新浏览器出来——这种情况下,网景依然可以牛逼,可以火几年,你觉得鲲:“知道就好说了,那你觉得,网景公司目前最大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是根据《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等等法律,所能圈定具象保护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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