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搬家(2)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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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之前在欧洲游玩时,凯特非常明确的告诉了罗兰,自己最喜欢的设计,是格鲁吉亚风格的温莎城堡,但比弗利山顶的建筑,其实和温莎城堡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拿一百五十七英亩的地盘复刻温莎城堡,那实在是太奢侈了。

  对,就是奢侈。

  没办法,谁让温莎城堡的占地面积才十三英亩呢?

  而比弗利山顶的那块地,则是它的十二倍。

  在这种地方复刻温莎城堡,那就相当于是过年时包饺子,往一张皮里,塞了一丁点的肉馅,看起来既不美观,也浪费了绝大多数的土地。

  如此一来嘛,创新,就成为了大卫在规划之时,所需要考虑的最大问题,而在他的琢磨之下,拥有着路易十四风格的子爵城堡,就成为了借鉴的首选。

  又或者说,是抄袭的代表。

  当然了,吸引大卫的点,其实并不是子爵城堡和凡尔赛宫的关系。

  而是子爵城堡在建造时所运用的对称美。

  子爵城堡设计之初,设计师路易-勒沃那可是先在平整的土地上画出了长达二点四英里的轴线,确定了子爵城堡的主体位置后,再以此为中心,向外扩建各类建筑的。

  长轴支配着整个构图的方方面面,当房屋的结构因此而相连时,建筑物的宽度,就会骤然增加,与此同时,所带来的高度问题,就会让传统的直屋平顶显得很丑。

  所以,路易-勒沃便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椭圆形的中央穹顶设计。

  这样一来,当人们从正门处进入时,突破传统建筑物所有的宽度和高度,能让建筑以山陵的方式营造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

  随着距离的拉近,那种宏伟的感觉便愈发明显。

  同时,左右对称的布局更能让建筑像一个整体,那种通过中轴对称的方式所展现出来的和谐,是人类最能接受也是最容易接受的直观情感。

  正因如此,在建造城堡之时,将比弗利山顶那一百五十七英亩的地,划成可构建的四方形,接着找出中点和中轴,就是思考建筑物排列方式的第一步。

  而恰巧,平整之后的土地本就是椭圆形的,很容易就能找到城堡主体的立足点。

  于是乎,在这儿挖土动工,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也正是因为建筑物所处的位置乃是山顶中心,所以在乘车上山之时,因为高度关系所营造出的视觉落差,则更能给人一种旱地拔葱之感。

  当坐在车里的凯特发现,迎面而来的遮掩树木越变越小,无数岩石建筑从它们的后头不断冒出时,那随之产生的生命力,令她直接就张大了嘴巴——

  更口吐芬芳!

  “Oh!Shit!我说我之前来比弗利山庄时,怎么没有瞧见山顶的城堡!”

  “原来你们是将它直接建在中心的?”

  趴在车窗上的凯特兴奋的睁大了双眼,而在询问的同时,想到什么的她又忽然扭头,看向罗兰,道:“不对!这好像是我们上次去弗朗西斯-科波拉家里时瞧见的设计!”

  “他那在纽约的别墅,就是通过视角的落差,给前往的人们营造出一种别墅是直接从地底冒出来的感觉的!而现在,这座城堡则是用了相反的设计,让人觉得它是在得知有客人到来时,特地从地里生长出来的!这种骤然出现的感觉,简直太有童话感了啊!”

  当凯特高兴的抬起手,不断地拍击着罗兰的胳膊,想要宣泄心中的兴奋时,被她一连打了好几下的罗兰,则是笑呵呵的弓着身子,顺着老婆的视角,向上望去。

  和凯特一样,这也是罗兰第一次瞧见自己的家。

  虽然在动工之前,罗兰就告诉了大卫,凯特似乎很喜欢弗朗西斯-科波拉在纽约别墅的设计,但真当他瞧见,大卫利用了比弗利山的海拔,造出了一模一样的视觉景象时,那种‘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的感觉,还真有几分世外桃源的味道。

  “怎么样?喜欢吗?”看了几秒,将下巴搭在老婆肩头的罗兰明知故问。

  虽然在打完老公之后,凯特又已将目光重新投向山顶,但浓烈鼻音的回应,依旧存在。

  “嗯!!!”

  如此肯定的回答,令罗兰笑咧了嘴,而等司机驾驶着魔改版凯迪拉克抵达正门时,厚重的外墙,才终于将城堡的本体,呈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可惜,还没等他们仔细观察呢,随着二人的现身,接着电话就已赶来的大卫抢先拉开了车门,而在发现凯特红光满面,罗兰一脸畏缩后,大卫顿时就明白了,导致自己在大晚上吃了饭结果不能睡觉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个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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