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迪士尼(2)第3/4段
可问题是,刨去索尼和环球后,全球设施齐全的传媒集团有几家?
在项目上,能制作能发行的,就只有时代华纳、福克斯、迪士尼、维亚康姆。
在传播上,能遍布全球的,也同样只有时代华纳、福克斯、迪士尼、维亚康姆。
而在变现上,能脱离电视、戏剧、电影等载体,以品牌为核心,实现多维度产业的粉丝性经营的公司,就只有迪士尼这一家了……
尤其是当你大卖金刚狼和万磁王的衍生品时,你盯上的,就只可能是它……”
‘好嘛~好嘛~好嘛~’
背靠沙发的罗兰笑得很开心,“但可惜,我买不起。”
随着罗兰的承认,史蒂夫-乔布斯也补充了一句,“绝大多数的股东也不会卖。”
“是啊,那该怎么办呢?”罗兰笑眯眯的问。
既然老头认认真真的说了这事,那罗兰就相信,他一定有解决方法。
而当罗兰主动问出心中所想时,史蒂夫-乔布斯也松了口气,道:“既然你买不起,那你就卖嘛,既然绝大多数的股东不会卖,那你就成为那些绝大数愿意卖的股东嘛……”
“你什么意思?”这一话语,让罗兰皱起了眉头。
在过去的这些年里,罗兰经常会去思考,自己该如何掀翻迪士尼。
但可惜,任他绞尽脑汁的思索,也没有找到一个稳妥的方法。
作为一家美国公司,它并不是长臂管辖的对象。
美国政府不会用侵略外资的方式允许国内资本吞并它。
就像勤王进京期间,苹果直接ban掉用户前往华盛顿国会大楼的导航一样。
如果华为这么做,那就是搜集用户隐私,改变用户导向,可苹果这么做,那就变成了访问量激增导致服务器瘫痪的技术问题,但问题是……
全美导航里,只有前往华盛顿的路不通,这种选择性瘫痪,那是真的牛哔!
这比新首富埃隆-马斯克的特斯拉还要智能!
至于和对付米高梅一样,直接明抢?
那也行不通。
因为米高梅是一家个人控股的公司,而迪士尼是一家公众公司。
当希尔顿集团、伯克希尔-哈撒韦这些资本巨头持有它的股票时,明抢般的恶意收购,那是和所有人宣战,不明智更不理性……
在这种情况下,罗兰是真的没有办法对付它。
不过,现在嘛……
史蒂夫-乔布斯提出的买不起就卖的理论,让他眯起了双眼。
因为罗兰觉得,这可能是一个优秀的点子。
而在他询问的同时,史蒂夫-乔布斯也说道:“首先我们得确定,你想要什么东西。
如果你想要的是迪士尼这个整体,而不是他们其中的一项业务。
那你花钱买它和拿资产买它的性质,其实是一样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
按照正常的收购流程,收购方一般会以现金、股票、可转换债等方式收购一家公司。
在这过程中,收购方付出的,可能是钱,也有可能是实物资产。
而收购方的根本目的,是让目标公司变成自己的产业。
可如果反过来呢?
当你将手中的实物资产卖给一家目标公司,也就是你成为被收购方,而对方成为收购方时,你如果和对方约定了以全股票的方式进行交易,那你不就相当于是付出了资金,成为了目标公司的股东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份额够,那这家公司不就是你的吗?
这个,其实是一个超级简单的数学问题……”
‘草!’
当史蒂夫-乔布斯朝着罗兰眨眼时,罗兰已经完全明白对方的含义了!
只要将魔兽影视以全股票的方式卖给迪士尼,那迪士尼就是他的了!
因为收购是双向的!
“我懂你的意思了……”罗兰点了点头,说:“你是希望我能将魔兽影视发展起来,然后上市,继而卖给迪士尼,从而换取迪士尼大量的股份,成为迪士尼的股东,对吗?”
“Yeah!”史蒂夫-乔布斯很高兴罗兰能在短时间内反应过来,但同时,他觉得罗兰的想法还是有些局限,因为他觉得,能卖的东西还有很多。
“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给魔兽影视估了多少钱。
但我知道,高盛没有入股成功,那就意味着你坚信魔兽影视能发展起来。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按照皮克斯的最高估值给你算。
在拥有漫威、《哈利-波特》、《指环王》还有你坚信必定会成功的《加勒比海盗》的情况下,这家皮包公司在上市之后,市值绝对会超过两百个亿。
当然了,这仅仅只是开始而已!
因为你还有索尼音乐娱乐!
去年我们在拆分索尼的会面中,你和沃伦可是约定了,他会帮你把索尼音乐娱乐推成全球前三的音乐公司,当它和贝塔斯曼合并时,市值必定会超过一百个亿!
这样一来,你手中的娱乐资产总价值,就有三百亿了。
三百亿是什么概念你知道吗?
就算你在上市之时出让了股份,让你的保有份额掉到了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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