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不速之客,语障之迷。第1/2段
幽州地广人稀,幽州不缺土地。</p>
但幽州偏偏又缺少土地,因为……大部分已开垦的耕地都是有主的!</p>
由于多年战乱的影响,导致大片大片的土地抛荒。可是当你去找这块荒地的地契档案时,你就会发现,他是属于某某士族世家的,或某某百姓的。</p>
某些世家已经避祸去了,但土地依然是他的!</p>
某些百姓已经逃难去了,但地契依然属于他!</p>
某些人已经死于战乱,但他的土地做为遗产是可以被亲人或族人继承的!</p>
所以……幽州可供分配的土地很少很少!</p>
当你看到有一块荒地而去耕种时,等你的农作物快要成熟时,很可能……就会有人拿着地契来跟你说土地是他的,收了你辛苦劳作的成果不说,还顺便将你押送县衙,治你一个“非法侵占他人土地”罪!</p>
这确实是一个很烦人的事情!</p>
想了很久,田峻问刘和道:“我若将所有抛荒的土地收归官府所有,重新分配给无地的灾民和流民,你看……如何?”</p>
“此举不妥。”刘和道:“此举必致民怨沸腾。”</p>
民怨沸腾?也许吧!</p>
但这种民怨主要来自拥有大量土地的士族世家!而刘和是属于士族世家的代表,自然也是反对没收那些抛荒的土地的。</p>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此时,还并不适合……完全站到士族世家的对立面,那样的结果,对田峻来说也是极其不利的。</p>
田峻将目光看向成公英,成公英道:“主公,此事……宜缓之,可按抛荒年数处理?”</p>
“有道理。”田峻点了点头道:“具体要如何?”</p>
成公英道:“抛荒年数可分三个等级:</p>
其一,抛荒年数达三年或超过三年的土地,全部收归官府统一分配给流民和灾民;</p>
其二,抛荒年数达两年的土地,可由官府统一管理,出租给百姓耕种,由官府统一收租。待一年之后,若是没有地主前来认领,再纳入官府统一分配。</p>
其三,抛荒仅一年的土地,则通知地主到官府重新备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人前来备案,则交由官府统一管理,出租给百姓再统一收租。若两年之后,地主依旧没有前来认领,再纳入官府统一分配。</p>
田峻想了一下道:“此法可行,大家可还有什么补充?”</p>
贾诩道:“为了避免纠葛,将之前的地契全部作废,重新换用新的地契。”</p>
换地契!</p>
这才是田峻所要的答案。</p>
一个旧地契“作废换新”的决定,便将新旧彻底切割,从法理上对新得土地的百姓进行了保护,减少了数不尽的纠纷!</p>
田峻释然地笑道:“三位所言,皆有道理。我们也要兼顾原先地主的利益,不可一概而论,所以,就按天华和文和两人的办法去做,凡是在规定时间不来官府更换新地契的土地,一律按天华刚才所说的三个等级办理。”</p>
顿了一下,田峻又道:“这些分配出去的土地,可以传承子孙,但是要禁止买卖和私下转让转赠,也不可以由子孙之外的亲人或族人继承。如果无人继承,则收归官府,而且,分配出去之后,只要出现抛荒情况,也要立即收归官府重新分配。</p>
对于暂时分配不出去的田,可暂时由官府统一管理用于出租,待后续收容流民时再用于分配。”</p>
众人闻言,皆称主公英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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