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义与利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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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年7月14日,电影上映前的最后一天。

  徐志坐在自己狭小的办公室里,看着林思琪交上来的几份报告。

  明报成功的说服了一家经常合作的广告商下架了自己的首页广告,醉拳因此上了大封推。但代价却是1.5万港元,实在是肉疼。

  另一方面,袁合平也拿到了佳艺电视台的几份广告,不过都不在黄金时间,一个在早上,一个中午,还有两个在深夜,算是白送的。

  而林思琪也通过嘉禾日报联系到了背后的印刷厂,在钞能力的作用下,短短几天之内就印刷了大量传单,又招牌了数百名学生临时工,在各大商场,影城,地铁站口大量发放。

  三个招数同时发力,醉拳的名声开始在香江蔓延,很多人都已经跑去影院问起了醉拳的档期。

  嘉禾影院也送来了即将上映醉拳的8家影院信息,其中2家在港岛,其余6家都在九龙。

  整个香江,零零散散的影院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家左右,但真正成规模的不足一半,其余的都是只能待下百来人的,并且以咸湿暴力影片为主。

  六十几家大型院线,嘉禾独占19家,而邵氏也差不多有20余家,而且位置处于黄金地段,这两家如果联手,就足以垄断整个香江电影。

  一次性给出8家影院,嘉禾的诚意已经很足,除非是嘉禾自己的大投资电影,才会全港连映。而之后的安排就得靠成绩,成绩好就有更多的影院上映,反之则几天直接下架。

  这段时间选的非常好,历史上77年票房冠军要到8月初才会上映,而醉拳在历史上的明年能火爆亚洲,现在才早了一年,代沟还没形成,没理由不火。

  不过唯一的区别就是此刻陈龙名气并不大,在真实的历史上,醉拳之前,陈龙已经拍摄了另外一部火爆电影蛇形刁手,已经给他带来了大量名气,这也是为什么徐志花大代价借助电视报纸和传单来给醉拳增加名气,现在的醉拳只欠没有名气,为了尽可能复制历史上的真实情况,再多的宣传也得出。

  正当徐志思考的时候,林思琪走了进来,对着徐志道:“老板,罗维和陈龙一起来了。”

  徐志问:“他们来干什么?”

  林思琪摇头道:“不知道,不过罗维似乎有些生气。”

  “好,我知道了,让他们进来吧!”徐志猜到一个可能性。

  不一会,罗维带着陈龙急冲冲的走了进来,还不等徐志客气两句,便劈头盖脸道:“徐生也太不道义了,我将阿龙借给你拍电影,你却暗中骗他签那种合同。”

  徐志笑了笑,自己果然猜中,又看了一眼陈龙,笑道:“哪种合同,罗生,我和阿龙签的合同是你情我愿,双方都讲述的很清楚,没有一点欺骗,阿龙也拿了我的钱,试问什么骗局会拿出25万来给你。”

  罗维冷哼道:“这种合同你骗得了阿龙,骗不了我,这份协议太过霸道,如果不先跟你合作,他连其他的影片也拍不了。徐生诱骗阿龙签这种协议也太过分了点吧!”

  徐志笑道:“有什么过分的,我只是普通人一个,协议不签严一点,到时候我恐怕保护不了自己的利益,而且罗生应该也看了我合同中的条件,不管是电影的投资额还是给阿龙的薪水,试问香江的明星,除了当初的李晓龙和现在的许冠文等人,又有谁有这么高的片酬?”

  罗维噎了一下,一部片酬15万港元再加5%的香江票房,这种收入对一个明星而言已经是非常顶尖的收入。更何况还有25万预付款,平摊到5部电影上,也有五万港元一部了。

  不过对陈龙有好处,对他却不一样,他是背后老板,他更希望自己投资,毕竟只要大赚了一部,利润是数以百万计。

  徐志也知道这一点,又道:“阿龙跟了你拍了这么多部电影,却始终不红,罗生应该也亏了不少钱了吧,还不如拿着我这点收入,去重新拍一部,而阿龙也可以继续拍我为他准备的电影,几阿龙,骗不了我,这份协议太过霸道,如果不先跟你合作,他连其他的影片也拍不了。徐生诱骗阿龙签这种协议也太过分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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