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鸣梭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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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苏三并不与门客纠缠,第一时间对上了卢俊义。晓得对方绝非俗手,他一出招便是成名绝学“十二路谭腿”。

  武林中有“南拳北腿“之说,这里的南拳指的就是洪拳,而“北腿“自然就是谭腿了。

  这谭腿原是山东临清“龙潭寺”一武僧所创,共十路,原名“十路潭腿”。太祖黄袍加身,广招天下志士,那武僧脱下袈裟投了军,凭着这十路潭腿屡得军功。数年临阵对敌,他将这套腿法改进良多,又加了二路腿法,变得更适合近战。又因其俗家姓谭,所以名为“十二路谭腿”。

  拳谚说“练拳不练腿,如同冒失鬼“,因此谭腿也被看成是武术基础训练项目之一。谭腿之风格,动作精悍,配合协调;招数多变,攻防迅疾;节奏鲜明,爆发力强。谭腿之技击,多上下盘同步出击之术,可令对手防不用防。下盘发招讲究腿三寸不过膝,招式小速度快,攻时无被克之虞。上盘进击以劈砸招术最多,力度大,拳势猛。传有歌云:“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谭腿四只手,人鬼见了都发愁”。

  苏三原不姓苏,而是姓谭,本临清谭家人,自幼便苦练“十二路谭腿”,后入西军效力多年,在军中打磨经年,腿法突飞猛进。但其脾性耿直,见不得军伍之中的龌龊事,某次因士卒津贴与上司起了争执,一怒之下几腿终结了那“吸血虫”的性命。

  此事偶然之中被苏轼知晓,大学士叹其乃是为同僚战友出头引发的祸事,遂为其百般奔走,甚至求到了“老种经略相公”种谔处,这才让苏三只落了个“革职遣还”的军中处分。苏三感苏轼援救之恩,乃入苏府为其私兵侍卫,并改姓苏,在侍卫队中按年齿排序排行。之后他又介绍了一批西军退伍兄弟扈卫苏府。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条命是苏轼给的,自是唯命是从,苏轼让他几人转投王家,虽有不舍,也是默默的允从了。

  护卫王棣周全,是苏轼的指命,自当舍生忘死,否则无颜再见大学士。更何况,王三郎完全不以主家自居,待侍卫仆从无架子,更谈不上颐指气使,而是平等以对。这种姿态是装不出来的,却也因而显得异类。不过,这种异于常人的表现反而更得人心,更让苏三等死心塌地的效力。

  护卫王棣安全,义不容辞,不容有失。好在王棣这些年学习拳脚功夫很是用心,虽说未臻大成,但只要不对上一流高手,自保还是不成问题的。再者,这少年郎貌似鲁莽,实则惜命的很,即便爱“冲锋陷阵”也是谋而后动,还真的不会自陷险境。

  敌我双方如巨浪拍石,轰地撞在一起。

  卢俊义知道宋江武艺不强,将他护在身后向门口撤离,这时苏三抢将过来,瞬间踢出三腿,干净利落,毫无一丝拖泥带水。

  “咦”了一声,卢俊义识得此路腿法,不敢怠慢,双手屈肘一架,“噗噗噗”接挡下来,只觉手臂隐隐酸胀,当即打起精神应对。

  他被誉为“河北三绝”,一身好武艺,棍棒天下无对,今次虽然未带趁手兵器,却也丝毫不怯,当年追随师父习武,拳脚功夫可是扬名东京御拳馆的。

  说来也是晦气,此次进京为给师父拜年,应了宋江几人一道领略开封灯节盛况,却无端卷入争斗……罢了,义字当头,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也。

  苏三越打越心惊,“十二腿谭腿”以攻为主,招法凌厉,腿法带动拳法,相辅相成,这十余年来遇敌无数,鲜有能敌者,即便在乱军丛中也每每化险为夷。但几路拳脚攻击之下,尽被那“员外”轻描淡写的化解,可见此人武艺绝不在自己之下。

  他不知这帮人为何会为宋江出头,但那宋黑脸在郓城栽在己方手下,若再让其逃脱,定会卷土重来,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当及时处理掉这个隐患才对。

  怎奈何那员外高接低挡,死死护住宋江,慢慢移向门口,自己竟是奈何不得他,不由暗暗着急。

  “朝天棍”苏十一与“奔雷手”苏十三眼见三哥势弱,想要奔将过来助手,却被两个门客缠住分不得身,眼睁睁的看着卢俊义几人且战且退,即将夺门逃窜。

  “木头,三哥那边……”王棣对上一个使刀的门客,虽然游刃有余,一时半会却也胜不得对方,眼见苏三留不下卢俊义,只能指望宗沐这名奇兵的远程攻击了。

  这种时候没甚江湖规矩可讲,以众凌寡也好,暗箭伤人也罢,怎么对己方有利怎么来就是了。更何况,王三郎可非江湖中人。

  宗沐在二楼与苏五护卫苏小妹等人,将楼下的乱局瞧得清清楚楚,听王棣一声呼唤,迅速作出回应,瞄也不瞄,扬手甩出一柄飞刀。

&e,招法凌厉,腿法带动拳法,相辅相成,这十余年来遇敌无数,鲜有能敌者,即便在乱军丛中也每每化险为夷。但几路拳脚攻击之下,尽被那“员外”轻描淡写的化解,可见此人武艺绝不在自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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