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锦堂春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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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科举制度的最基本的特点在于:取士不问家世,限制势家与孤寒竞进,严防考官营私,考生作弊,全凭经义、诗赋、策论取士,个人的知识才能,取代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占了主导地位。

  彼时的科举,主要有贡举、制举两种,另外还有“童子举”。贡举考试,须经解试、省试、殿试三种形式。

  解试通过的考生称为“举子”或“贡生”,于当年冬季集中到京师,于次年春初参加“省试”。所谓“省试”是因就试尚书省而得名,实为礼部所主持。贡生到京后,要向礼部报到,写明家状、年令、籍贯及参加科举次数,取得考试资格。

  省试考官机构主要是礼部贡院,省试考官分内帘官和外帘官,内帘官主要有知贡举、同知贡举、参详官、点检试卷官、监试官等考官,外帘官主要有封弥官、誊录官、编排官、对读官、监门官、巡铺官等考官。

  需要注意的是,宋代科举考官选任一般要求所选考官为科举出身,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如今科主考官刘安世便是熙宁六年进士,其文议论精警,栩栩有生气,象《八月十四夜月》诗“万古照临终忌满,一轮明彻岂须圆”,《双柏》“同志不渝均管鲍,清风特立若夷齐”,《扑满子》“多求唯恐心难满,扑破方知器易盈”,均为人所传诵。

  省试权知贡举在北宋前期和中期主要以翰林学士充任,权同知贡举主要以知制诰充任,自哲宗朝始,知贡举、同知贡举主要以六部长贰充任。省试监试官一直以台谏官充任,封弥官多以台谏、三馆、三司等职位较高的官员充任。参详官主要以寺、监长官,六部诸司郎中、员外郎充任,点检试卷官以三馆秘阁官、学官充任。

  另外,省试知贡举官具有负责命题的相关职责,在命题之前须参阅各地试题和往年试题,在考试过程中负责向考生解释试题,在考生入场之前编排考生座次,并向考生公布座位榜图等等职责。

  另,四川地区的贡士不参加礼部试,而就近于“安抚制置司”的考试,因该试相当于省式,故称“类省试”。试毕,中选者可以直接参加殿试。

  神宗以后,时而诗赋与经义并行而举,时而又罢诗赋,专用经义取士。考试分四场:第一场试本经,第二场试兼经,第三场试论一首,第四场试时务策三道。至此往后,考三场或考四场不断更替,考试内容亦不断变化。

  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与唐朝不同的是,本朝省试不发蜡烛,只在白天写卷。

  本科省试定于二月十五、十六、十七三日,殿试则在三月初八。

  二月初五,知贡举官刘安世携领一干内、外帘官入龙津桥南的国子监贡院,自有殿前司禁军落钥锁院,与外隔绝。

  太宗淳化三年正月,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翰林学士毕士安、知制诰钱若水、王旦、吕祐之等五人被确定为当年贡举的考官,苏易简为主考官。苏易简得知被委以重任,担心亲戚朋友找自己走后门请求照顾,为避嫌,主动率领其他四名考官一起跑到尚书省把自己锁了起来,直到当年贡举结束才出门回家。

  苏易简等人的行为出于自发,但宋廷认为这种举动可以有效防止考生请托,防止考题泄密,便将之定为惯例。

  锁院制度执行十分严格,相关人员锁院期间,不准与外人接触,更不准回家,饮食等都由专人送入,睡觉、更衣都在贡院进行,生病则有医官诊治,就连很多细节都被考虑在内,比如考官被下诏任命后,立即被送入贡院锁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更不允许与任何人员接触交流。如有违反,将接受重罚。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翰林学士王曾、知制诰钱惟演被任命为知贡举,在等待前往锁院的空隙,王曾与同僚李维说了几句话,一旁的工作人员立刻将王曾、钱惟演、李维三人分开单独问话,三人陈述一致,查明王曾是向李维叮嘱家事,这才作罢。

  虽然只是个例,几天后,宋廷还是颁布一道诏书规定:

  “今后所差考试、发解并知举官等,宜令阁门候敕出,召到画时令阁门祇候引伴指定去处锁宿,更不得与臣僚相见言语。如违,仰引伴使或阁门弹奏,并当重行朝典。”

  锁院的时间范围从受诏之日开始,到放榜之日结束,短则十几天,长近两个月,通常在一个多月。仁宗嘉佑二年省试,欧阳修知贡举,“绝不通人者五十日”,锁院长达五十天;哲宗元祐三年年,黄庭坚为省试参详官,“乃是在院四十四日”,锁院四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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