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古记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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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廷对邸报的内容却是严格把关,防止那些于政府不利的消息在邸报上刊登。邸报流行愈广、影响愈大,政府对邸报内容的控制也就愈加严厉。如灾异、军情、朝廷机事、未经批准公布的臣僚章疏等皆限禁刊见邸报。

  为了加强对邸报内容的控制,使有关的禁令得到贯彻,从真宗咸平二年起,对邸报实行“定本”制度,进奏院要将编好的邸报稿样呈送枢密院审查,然后按照审查通过后的“定本”向地方发布消息,不得超过“定本”所框定的范围。中兴以后,改由门下省定稿,再经宰执复审,方可报行。

  邸报的内容由于多受限禁,许多为读者关心的新闻得不到报道,“定本”审查制度又造成出版时间上的稽延,使得邸报不能满足人们对新闻的需求。有人抱怨说:“动辄年旬日,俟许报行,方敢传录,而官吏迎合意旨,多是删去紧要事目,止传常程文书,偏州下邑往往有经历时月不闻朝廷诏令。”特别是在时局紧张、社会动荡的时候,邸报受到的限制更多,更是不能满足读者了解形势的迫切需求。

  而且,朝报由于出版前需要送检,出版后往往又是“逐旬”邮寄,因此效率低下,等报纸送达外官手里时,“新闻”早已成“旧闻”。

  如殿试评卷之后,朝堂“唱第”,即在朝堂中宣布进士名次,然后,便可以布告天下了。布告的形式有三:在放榜日贴出榜文;在邸报上刊载及第的进士名单;给及第的考生送“金花帖子”,长五寸,宽二寸半,“书其姓名,花押其下,护以大帖,又书姓名于帖面”。但不管是哪种布告方式,时间都得比“唱第”之日延后若干天。

  显然,朝报固然由进奏院编辑刊印,是宋政府的官办报纸,内容均抄录自政府公文,发布的是官方权威信息。但属于履行公事,无甚用心,效率低下,招致多方诟病。

  朝廷当然知道此节,是以对民间办报的限制慢慢有了松动,身为礼部尚书的苏轼对此知之甚详。

  王棣经过一番调研后,定下了“东京时报”的办报方针与宗旨:真实性是第一要素,绝不能胡编乱造、空穴来风;合法性,不能犯禁忌太过,打打擦边球是可以的;时效性,要在第一时间刊印京中时事要闻;多样性,不仅仅限于时事,可以说说风土人情,邀请各方面专家名士写写文章杂谈嘛。只要禀持这四点,不愁“东京时报”没人看。

  他与苏轼如是说:“……报道的内容主要为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以及人事任免方面的传闻,如今日某人召、某人罢去、某人迁除,又或意见之撰造等等……绝不会撰造命令,妄传事端,朝廷之差除,台谏百官之章奏,以无为有……务必做到反应快速,日书一纸以出局之后,省部寺监知杂司及进奏官悉皆传授,若是依循而为,他日人必以先得者为功,一以传十,十以传百,以至遍达于州郡监司。人情喜新而好奇,皆以本报为先,而以朝报为常……”

  妹夫难得请托一回,且非违法乱纪、有悖原则之事,苏轼自是要开开方便之门的,此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可供操作的空间很大。

  他倒是未明确表态。

  待隔了半月,王棣拿着样报再次登门,苏轼惊诧于其的办事效率,接过样报细细阅读。

  这是一份后世标准的四开大报,刊头“东京时报”四个大字一看就是王棣手书——王棣中了状元后,“三郎体”在京中愈发受到追捧,其一幅寻常的字在市场上也可售出一百贯,而且有价无市。这“东京时报”虽是印刷品,但毕竟也算是王棣真迹,仅此一条便值得五十文钱。而且此报纸张上佳,相较于朝报无论是排版还是印制都更为精美,售价六十文似乎不算贵。当然,关键在于内容。

  第一版是“时事要闻”,说了几条时事,譬如夏五月乙未,复置通礼科。丙申,诏恤刑。辛丑,诏大臣堂除差遣,非行能卓异者不可轻授。仍搜访遗材,以备擢任。夏人寇熙河兰岷、鄜延路。壬寅,太白昼见。壬子,赐南平王李乾德袍带、金帛、鞍马。等等。

  第二版是“东京趣闻”,如遂宁郡王府的蹴鞠队赢了楚国大长公主府的蹴鞠队;京中花魁大会筹备事宜。诸如此类。

  第三版则是“三味书屋”,刊印了大儒孔若虚的一篇论文、苏右丞的一则游记及新鲜出炉的《中庸章句》节选。

  第四版则是“百家杂谈”,几篇文章俱是介绍京中的吃喝玩乐,其中有一篇便是醉倒在“谪仙居”的某位美食家诉写,着重介绍了“谪仙居”的美酒佳肴。

  看到此处,苏轼指了指王棣:“你这小子……”

  王棣眨了眨眼睛,表示不明所以。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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