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乐令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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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朝我嫁,未敢自专。四时八节,不断香烟。告知神圣,万望垂怜。男婚女嫁,理之自然。有吉有庆,夫妇双全。无灾无难,永保百年。如鱼似水,胜蜜糖甜。”

  不敢让泪水淌下花了妆容,苏静嘉哽咽着勉强说完这套出嫁前要在父母和祖宗前说的吉利话。

  迎亲队伍已到了苏府门前,王棣身着大红婚衮,带领数个“行郎”各自拿着花瓶、灯烛、香球、沙罗洗漱、妆盒、照台、裙箱、衣匣、青凉伞、交椅等等,带着乐队吹吹打打地迎亲来也。

  大门处苏家早设了酒席招待男方的“行郎”,散发花红、阴跌、利市钱讨吉利。又有请来的乐官奏起催妆的音乐,还有“克择官”报时,茶酒司仪互念诗词,催促着新娘出门。

  说到乐队就不得不提,如果根据《礼记》的记载,“婚礼不用乐”,传统的婚礼应该是没有音乐的。一直到了北周,才出现“嫁娶之辰,多举音乐”的记载,然而嫁娶时候奏乐一直都是被禁止的事情。直到宋代才逐渐解禁。但是还有文人感叹“近俗,六礼多废,货财相交,婿或以花饰衣冠,妇或以声乐迎导,猥仪鄙事,无所不为,非所以谨夫妇严宗庙也”。

  昨日,苏辙夫妇去了王家挂帐子、铺设床被等,这叫作“铺房”。

  在宋代一般新房的陈设,男方是准备床、席、桌、椅之类,女方准备被、褥、帐、衾之类,铺床摆设出来的也就是这些要应用的寝具等,至于一般衣服、鞋袜等零碎小对象,都锁好在箱柜之中,不必摆设在外面的;有的人家喜欢陈列出来,是为了表示陪嫁对象的丰富,其实是不需要的。亲人还可得到一些茶、酒招待以及红包等。

  忙忙碌碌数月,终于到了迎亲日。

  听着最宠爱的小妹说了那番话,苏轼也是湿了眼眶,心下百感交集,二十年来的一幕幕在脑子里闪现,小妹一转眼便要出嫁了……哎,此中滋味不可语也。

  苏静嘉又何尝不是五味杂陈,心情激荡难以自已。

  她是遗腹子,出生时父亲已去世,随着大兄生活长大。在苏轼的熏陶影响下,自幼好读书,稍大便有才名,人谓“才女”是也。

  才女嘛,总是心高气傲的。她犹记得当初第一次听到王棣此人时的不服气。

  那还是熙宁七年、八年时吧,大兄与王相公(该称“阿公”了呢)尽释前嫌,时有书信往来。某回,大兄读罢王阿公的来信,啧啧称奇,赞叹不已,连声道“果然半山小神童也”。她不明所以,抢了信来看,那信中附了一阕小令,说是王棣王三郎所写。写的倒是……不错,但她不愤大兄以此诫训过儿要向王三郎学习,且断言其前途不可限量。哼,莫非忘了介甫先生笔下的金溪方仲永吗?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不可限量”?谁知道呢?

  小丫头无端的生起敌意,待到熙宁九年见到王棣时方会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待地。倒并非是年少无知,大抵是才女遇上神童生了相较之心。

  但江宁之行让她看清了王棣的“真面目”。很奇怪的感觉,她明明是不服对方的嘛,怎么短时间的相处便折服于王棣的少年老成、才气过人了?虽然仍表现出不耐与不屑,其实她已真觉自叹弗如了。

  那一年,他十岁,她十二岁。

  是有惊叹到了,接踵而至的是怀疑,莫非“才女”是假的?平素的称赞都只是迎合?这让她很是沮丧,遭殃的自是大兄。哼,交的都是些啥人呀,曲意逢迎谁不会?这个“才女”谁爱要谁要去!

  不过……那王三郎是真的好厉害的样子,好吧,他挺厉害的,大概比自己要厉害上那么一点点。嗯,就一丢丢哦。

  三年后,王阿公仙逝,那王三郎居然也学别人结庐守陵,小小年纪竟有此等韧性,委实难得,也确是了得。却也好生可怜,父母都不在,祖父也去世了,不知道该如何伤心难过了呢。

  母性光辉在苏小妹体内爆发,她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安慰安慰他,让他在那荒郊野外不至于太过空虚寂寞,这才有了书信往来。

  三年时间其实也没通多少书信,内容也只是泛泛之言,貌似没有营养,但每次收到信都会按捺不住心中的雀跃,脑子里闪现出的小大人般的少年形象。

  豆蔻年华的少女心思极为敏感,她能感觉到那个俊朗少年是极真诚、坦诚的待自己,这让她颇有些成就感,毕竟三年的书信往来没有让他沉沦苦海一蹶不振。

  从初次见面到杭州再相见匆匆六年,光阴流转走了稚嫩与懵懂,乍然再见仿似一直陪伴成长的好友。但这种感觉与大兄、过儿相处时的并不一样,望着他丰神俊朗的身姿,便好似有小鹿在胸口乱撞。好奇妙的感觉啊,这大概便是心动,她想。

  后来,自己轻信了那王婆,服了“十“才女”谁爱要谁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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