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丁儿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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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迪本是大名府城的闲汉,惯会些欺行霸市的手段。早些年他与南城地头蛇结了梁子,相约放对,却是敌对方不过,无奈只得依着诺言退出府城地面,托身潘家做了个“揽纳人”。

  街面上厮混的泼皮闲汉大多是无牵无挂的亡命之徒,却也信守承诺,讲究义字当先。

  那南城地头蛇唤作石勇,日常只靠放赌为生,异名唤做“石将军”,只会些不入流的拳脚,但下手狠毒,兼之有一身蛮力,与人放对心狠手辣,伤在其手下的泼皮不在少数,在北京城博下了不小的名气。这厮做的营生也是上不得台面的,专在赌坊里放贷,有那输红了眼想扳本的赌徒从他手上借利子钱,利息比当铺的九出十三归还得高上一分……

  武松将这些事细细说了一番,显然与石勇、张迪之流是相熟的,说不定还有些交情。

  这倒算不上“警匪一家亲”,警察也好,捕快也罢,维护地方秩序的治安人员对辖区内的不法活跃分子当然得熟悉,甚至还需借助这些“扛把子”协助约束街面上的小混混。

  武松虽然不曾明言,王棣却也从其话中听出了些别的东西——

  武松显然与石勇、张迪的关系非比寻常,由此推引,秦县丞也是与石勇等相识的。恰巧张迪败走潘店,成了潘家“走狗”,这其中与交好潘氏的秦敏学有没有瓜葛?武松可是说了句意味深长的活:“那石勇与张迪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大水冲坏了龙王庙……”

  石、张缘何成了“一家人”?张迪既为潘氏效力,是否说石勇也是为潘氏卖命?再往下细想,城中那最大的“如意赌坊”莫非也是潘氏的产业,而秦敏学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好似有一根若有若无的丝线将这些事串连在一起,潘家、秦敏学、石勇张迪,或者还有武松,这些人是何关系?武松语焉不详的,是有苦衷还是不甚了了?

  这些疑问在王棣脑子里盘旋不去,主线模糊,牵扯不清。

  此次出事的便是张迪。

  大宋两税按时间分为夏税和秋税。夏税一般征收丝、棉、丝织品、大小麦和钱币;秋税收稻、粟、豆类、草等。

  彼时的民户,按照家庭财产或拥有土地的多少,被政府登记为自耕农或者佃农,按照户等缴纳税赋,承担劳役。如果是租种公田(官田)的佃农,那么他们要负担超过收成四成的田租,称为公田之赋。如果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则要承担以两税为主的民田之赋。

  两税本来应在固定地点缴纳,但官府经常强迫纳税人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称为支移。这样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却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各地支移规定不一,如陕西支移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三百里,三四等户支移二百里,五等户支移一百里。不愿意支移的,就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上还要为铜钱交过税。

  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如今京西路每斗脚钱高达五十六文,相当于元丰年间的正税数额。除了支移,官府经常按照自身需要,把应缴纳税物,折换成政府需要之物,称为折变。

  按规定,折变本来应该按照市场平价折算,但官府总是压低纳税人交的税物价格,抬高折变目的物的价格。包拯曾经说,淮南两浙的发运司命令税户把小麦按照每斗九十四文折为现钱缴纳,比市价高两倍。如京西路将民户应纳的杂钱和盐钱折成小麦缴纳,小麦市价每斗一百二十文,官府按每斗五十三文折变,多得一倍多的小麦。

  在折变操作中,官府官吏不按规定明示操作,而且经常多次折变。比如本应纳现钱,官府却要求折变成绢帛,然后再把绢帛折变成丝绵,再把丝绵折为现钱。这样一来,官府收到的钱经过三次翻倍,已经是原来的八倍以上。

  大宋民户除了要承担年收成三成的民田之赋,还要承担丁口之赋,也就是人头税,这项税不分主客户,都要缴纳。丁钱数额各地不同,从一百文到七百文,米数斗到一石不等。虽然历代常有减免,但丁钱一直是常态。

  此外,大宋还继承了许多唐五代留下的杂税,如南唐时传下来的税苗加三分供军用、盐博绸组、加耗丝绵、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等十四种杂税,北方的蚕盐钱,以及牛皮、农具、鞋钱、曲引钱等众多杂税。

  这种复杂的税收制度,换来的是丰厚的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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