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两个亿违约金第3/3段
他很想抓住能够与超市合作的这个机会,但这个数量和种类,已经大大超出他能力范围,说实话他想要放弃,但就是有点不甘心,多好的赚钱机会,就这样让它白白溜走。
还有违约金,兰澜让步到2160万这个数字,然后无论如何也不让步了。
对于这个数字,她的解释是,每天三十五吨蔬菜,一个月大约两百万的交易额,一年就是两千四百万,三年七千两百万交易额,就按照实际损失的30%,作为法定违约金,就是2160万,这正好符合民法和合同法。
最后,关于排他性条款和优先续约权,她无论如何也不让步,因为这是合同的核心条款,公司的核心利益所在。
林臻东肯定不会答应最后这一点,不然他等于签了卖身契。
于是谈判又陷入僵持。
兰澜好一阵劝说,见他无动于衷,目光一闪,道:“这样吧,核心条款不能让步,其他地方公司会予以补偿,菜价按照基准上浮30%。”
“兰总监,这不是菜价的事,是贵公司做事太霸道,排他性合作,优先续约权,两千万违约金,这我不能答应。”
“上浮40%。”
林臻东无奈,摇头道:“兰总监,我刚才已经很明确地说了,这不是上浮多少就能解决的。”
“50%。”兰澜不为所动,又说出一个数字。
“不废除排他性条款,不修改违约金数字,我还是不能答应。”
“60%。”
“抱歉,我不能答应。”
“70%。”
“签了这协议,等于我卖身给乐购,所以我还是拒绝。”
“80%。”
“不废除排他性条款,我是不会答应的。”
“上浮到90%。”
“兰总监,虽然我很想与你们合作,但是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100%。”
“额……合作愉快,不过我还有两个条件。”
看到他终于改口,兰澜不禁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这人啊,都逃不过真香定律,前脚还说不合作,后脚就被钱给砸晕了。
“你说!”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第一个,我把蔬菜卖给你们公司,你们只能在乐购超市销售,不能再转卖给别人或者别的公司,如果我在别处发现我的蔬菜,则视为贵公司违约,需要给我赔付违约金。”
他还没说完,就被兰澜打断。
“林先生,你说笑了,我们把蔬菜买回来,肯定是自己销售,不会挪作他用,所以这一点,我同意了,第二个条件呢?”
“第二个条件,我还是觉得违约金需要修改,《民法》及《合同法》中有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如果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和比例,则可以按照后者来执行,违约金是惩罚性的,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所以我觉得,违约金定为两个亿,就很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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