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肉飞仙第2/2段
沈光身为亲兵,本来也是被诛杀的对象,但他为人机灵,且又武功高强,侥幸逃脱,在外面流浪厮混躲避了两年,终是放心不下年幼的妹妹,偷偷跑回京城,结果等他回来的时候,小妹已对得了怪病,好在他在外面凭借着本事弄了一些银钱,请医生给小妹续了命,可他小妹得的病是个富贵病,医药太过费钱,没过多久,他带来的钱便花了个一干二净,只能用自己的本事卖艺赚钱。
今日他在杆子上正卖艺表演时,刚好远远看见王君临一行路过。他当年跟在虞庆则身边有一段时间,曾经见过受皇帝封赏的大臣模样,当时远远看着王君临头戴金冠,身穿绯红袍,腰系紫金鱼袋,便猜出了个七八分,所以便在杆子上多表演了一会,一直远远留心观察着王君临一行。
很快沈光便发现王君临与他见过的所有门阀贵族都不一样,没有任何盛气凌人之姿,在大街上行走,甚至有意避让普通百姓。沈光初时以为是王君临故作姿态,因为这在门阀贵族之中实在是太过少见,但观察一会,便发现王君临举止之间完全是发自本能习惯。
对于沈光这样的百姓来说,这样一个没有多少贵族和平民百姓之见的主公却是最喜欢的,加之他妹妹得的病所需要钱财太多,光靠他卖艺还远远不够,所以便又动了卖命给权贵的心思。
只是他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担心重蹈覆辙,便想尾随王君临身后,打探清楚王君临的身份,再进一步做出决定,不料他一直非常自信的跟踪之术,竟然被王君临发现,吃惊之余也明白若不再主动出现,肯定会引起对方误会,说不定投靠不成,反而被对方派人过来击杀。所以,才果断以这种只有说书人嘴里面经常说的投靠方式跳了出来。
但沈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要投靠的人竟然便是那凶名赫赫的毒将王君临。
不管沈光如何意外和欣喜,王君临同样心中欣喜,不过王君临却不会表露出来,更何况这肉飞仙本事和人品如何,还有待进一步验证,所以他不露声色的说道:“很好,如今你便是我的亲兵。”
“小人参见将军!”沈光喜出望外,王君临没有认他为仆,而是让其为亲兵,这里面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当即便高兴的单膝跪地,大声说道。
王君临下马,随手拿出两个金元宝,交给沈光,说道:“这些金子拿去!”
深深的看了一眼沈光,王君临眼睛一眯,神色淡然的继续说道:“我如今得罪了越国公杨素和昌平王邱瑞,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死于非命。刚听你说有妹妹重病,把这金子拿回去,好好找大夫给她看病,家里面安顿好了之后,便来找我。”
沈光闻言,脸色微变,犹豫了一下,接过那远远超过之前所说一百吊钱的两个金元宝。
“小人安顿好小妹之后,便一定去找将军。”沈光郑重说道。
说完,他拿着钱,向王君临再深深一礼,转身就走。
展鹏挠挠头,忍不住说道:“主公,万一这小子骗了您的钱,而后一去不回……”
“他若真是如此,却可惜了他这一身好本事。”王君临轻声道,“我只是想知道,这个人的品性如何……放心吧!这天下间敢欺骗你家主公的人还真不多。”
展鹏这才想起自家主公赫赫凶名,不说寻常百姓,即使那些门阀贵族若非逼不得已,也绝不会轻易得罪自己家主公。
“主公英明!”展鹏由衷的说道。
“我故意给他这么多的金子,便是想观察一下他的品性。自古以来,人只要手里有了一些闲钱,品性就会暴露无遗。”王君临沉声道,“这家伙本事不小,但若非我可用之人,即便是有天大本领,我亦不敢重用。”
……
……
按照房契上所画地图,王君临带着四人问了几个人,便在南城找到了皇帝赏赐给自己的府邸。
这是一座前后三进院落的大宅子,高门大院儿,两扇朱漆铜环的大门,吊檐门斗下高悬一块新制的金漆黑地的匾额‘秦安侯府’。
显然,在今日上朝之前,甚至数日,乃至月余之前,杨坚便已经想要将这府邸赐予他王君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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