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高薪养廉难止贪第2/2段
这个时候的百元,相当于十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这种惩罚就是为了震慑。具体的规程有立法部门去做,李岩只是提出这样的要求。李岩不愿意杀人,毕竟能做官的都经过了多年的寒窗苦读,都是文化人,李岩一定是要压榨他们的剩余劳动力的,大不了让他们到海外去教授普通话去。
官员的荣辱与家族绑定的好处,一方面是利用家族的力量来进行监督劝诫,另外一方面可以拆分世家大族,毕竟为了防止家族成员使家族蒙羞,大家族必然会适当拆分。这也符合统治者的利益。
官员首先要解决贪腐的问题,接下来再说施政能力问题,根据每年的考评来决定是否适任,升降有序。对施政给地方经济、民生带来重大改观的,给以重奖,对于施政带来损失的,给以惩罚以及适当赔偿。
官员接受亲朋好友的礼品宴请应当报备,不报备按照贪腐论处。每年家庭及家族财产上报。瞒报免职并重罚。
官员亲属经商采取备案及重大项目回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谋私利。
我们总是用水至清则无鱼来糊弄自己,以此来比喻吏治不要搞的这么严。太严了就没人跟你玩了。其实这真是一种开脱。从操作层面上讲,再严格的制度都不可能至清,其实已经给了足够的弹性。而且给出的高薪足够他们保持非常体面的生活,而且也并没有禁止亲属经商,即使不利用职权,官员亲属的经商也会获得比别人更多的资源和机会。所以水至清这样的话真心只能糊弄不懂的人。
按照后世的办法,哪些事情需要政府管,政府怎么管,什么流程,多长时间能办完都要公示出来,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相关责任人就要承担责任。
总的来讲,在元朝为官,待遇很好,但是要求也会有点高。其实清廉真心算不上什么对官员的要求。我们评价某个官员清廉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对整个吏治的不满意。在封建社会这种大环境下,能够保持大面积的清廉,保证大多数的贪腐都被处置,这就可以了。
好在,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官员贪腐所得基本上都置业或者消费了,没办法转移到国外,这时候转移到国外一是不安全二是不方便。总有算总账的时候,其实国家总体上没怎么吃亏。
以和珅为例,他一生聚揽的财物,最终都便宜了嘉庆朝。消费了的也促进了GDP的增长,更不要说人家生财有道,把贪污受贿的钱财又翻了几倍还给朝廷了。
所以在这种局势下,个人跟强大的国家机器抗衡,简直是不自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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