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转场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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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二娃拿来纸和笔,放在茶几上,写好了一份“离婚保证书”,只见上面写着:

  离婚保证书

  今有甲方郭二娃,乙方杨柳红,由于性格不合,决定协议离婚。

  甲方郭二娃愿意付给乙方杨柳红壹万元整,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另外两人所生养的十二岁男孩郭麒麟归男方抚养,女方不得到男方家中探视小孩,以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特此保证,永不反悔。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一九九一年某月某日。

  柳红姐拿起那离婚保证书一看,瞬间来火了,并不是因为那一万块钱赔偿款,而是因为关于她儿子的探视问题。

  她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儿子给郭二娃养她没有异议,但是不让她探视她可受不了。

  现在儿子在老家读书,由公公婆婆带着,没事时一想起儿子来,她还是十分思念的,甚至还为此落泪。而这个郭二娃想离了婚后不让她探视,这怎么让她受得了?儿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说不见就不见,这也太残忍了吧?

  于是她质问郭二娃:“儿子归你养可以,但是你不让我见儿子是何居心?”

  郭二娃说:“你想多了,误会了。我不让你见他,是希望你不要打搅他平静的生活,这样对他成长有利。”

  柳红姐想想,好像郭二娃说的有点道理,于是让步了,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不见就不见吧。但是成年以后呢?你总不能阻止儿子来找我吧?

  于是对郭二娃说:“在他还是孩子时我不见他可以,但是你总不能阻止他成年后来找我吧?他毕竟是我亲儿子呀。”

  郭二娃说:“他长大以后会不会去找你我管不着,那是他自己的事。在他还是孩子时你不要来看他,打搅他就可以了。”

  柳红姐想,儿子怎么样都是自己的儿子,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如果郭二娃果真是为儿子好,那就答应他吧,不见就不见,那是暂时的,待他长大了,是一定会来找自己的,于是说:“好吧,郭二娃,我答应你不去见儿子,但是你一定要把儿子抚养好,不然我跟你没完。”

  柳红姐说完更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柳红姐签完了,郭二娃也签了字。两个人签完字后,郭二娃又把保证书抄了一份,各自签完字后更算完了。这样就是一式两份,可以各保存一份了。

  我和柳红姐拿了这样的一张“保证书”更回矿里去了。

  在矿门口搭了摩的回到自己打工的矿里己经是十一点多钟。在柳红姐的小房子里,只见小莫已煮好了饭菜,在望眼欲穿的等着我们。

  见我们回来,小莫可高兴了,他问柳红姐:“搞掂了?你们的离婚证书搞掂了?”

  柳红姐说:“搞是搞掂了,但是郭二娃给我们的是一张白条,这张白条到年底才能兑现。”

  柳红姐拿出那张“保证书”给小莫看。

  小莫看后大失所望,说好的离婚证书呢?怎么就是这张连个“番薯印”都没有的“保证书”啊?

  柳红姐向他解释说:“那郭二娃说了,要到老家才能办离婚证书,所以就写了一张‘保证书’代替了,它虽然没有法律效率,但是有郭二娃的口头承诺,他说他再也不会骚扰我们了,你以后可以放心的在我床上睡了。”

  小莫想,这还差不多,不然就白跑一趟了。于是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对我和柳红姐说:“来好了饭菜,在望眼欲穿的等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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