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李云龙的偏见第2/3段
碗里倒上汾酒正要喝,李云龙发现张大彪还没有走:“怎么,还有事儿?”
“团长,我觉得您还是见见吧,王德胜挺看中那白面秀才,您要是不见他,他该来烦您了。”
张大彪顺手又递了个台阶:“再说了,这白面小秀才长得还挺俊,脸比村里面的大姑娘小媳妇儿都白,看起来也挺顺眼,见见也没坏处。要是嫌他烦,随便两句话把他打发走了就行。”
李云龙撇了一眼张大彪,端起的酒碗又放下了:“行了,那就把他叫进来,我也瞧一瞧到底有多俊。”
两害相权取其轻,他绝不会说怕了王德胜那张嘴。
只是好奇,难道白面小秀才比他这个年轻时,十里八乡的俊后生还要俊?
呃……其实在某个方面,他也是没有自知之明的。
在团部院里等着的袁晨铭状态比之前赶路时好多了, 吃饭喝水之余还弄了点清水洗漱了一番,别说,还真有点翩翩公子的意思。
门口站岗的警卫员一直盯着他的脸看,似乎在想:这男的脸这么白,皮肤这么嫩,比他们村的村花都水嫩,咋长的?
已经确定这个李云龙就是他所知道的那个李云龙, 袁晨铭倒是不那么急了。
他哼着小曲儿,盯着院中榆树之上的麻雀,胡思乱想着。
按照他看过的小说来划分,算是穿越了架空世界亮剑里面。
穿越了怎么也没有点福利?难道就是落在李云龙附近,见一见他。
嗯,要是李云龙见了他,觉得他是个人才,非要把他留下怎么办?
让自己受委屈,勉为其难的答应,那不是他的性格。
主要是他受不了八路军这个苦,来到这儿吃的比他预想的好一点,可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个窝头硬的都喇嗓子,番薯野菜汤苦的让他都怀疑人生。唯一一点肉,比兰州拉面里面的还少。
谁要是想减肥,来这儿连吃上两个月,保准能瘦下来。
要不是考虑到不吃饭或许会挨饿,他真的不会皱着眉头,把那些难以下咽的东西塞进嘴里。
到现在他的胃里都在反酸水,想吐。
可如果在这待几天,就拍拍屁股离开,又显得他这个人没素养。
不管怎么说八路军还是招待了他的,去人家门上总得带点礼物,这点人情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来箱牛奶,来两瓶酒,来条烟?开玩笑的。
袁晨铭身上拿的出手的东西只有三件,一块镀金机械表,一根英雄牌钢笔, 还有一个煤油打火机。
除此之外,他身上也没什么东西了。
手表应该是比较值钱,去城里的当铺当了,能弄一份做生意的本钱。
李云龙大字不识一箩筐,爱抽烟喝酒,打火机要比钢笔实用得多。
可身上就这点东西,他还有点舍不得。
正琢磨着,张大彪从屋里出来:“袁……对,袁晨铭, 团长在里屋,你自己进去吧。”
他手头的事儿还多,转头就去忙了。
张大彪虽然也是个响当当的汉子,但有李云龙这颗珠玉在前,也显得不是那么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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