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求学--学堂大比 2第2/2段
就在麦高稳坐钓鱼台之时,却是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的事,他被人告了,有学徒拿着他的投资理财交易意向书作为证据,状告他欺诈。而商学堂的虚拟衙门已经受理了此桩纠纷,并在公用告示牌上公告了此事,要求他在两日内应诉对此事做出解释,将诉状和一应证据文书投递到诉讼箱。
麦高看了暗暗发笑,这算是天上掉馅饼了。其实他也知道,大部分参加大比的学徒对于他提出的投资理财业务是秉持着怀疑和观望态度的,这次商业纠纷的诉讼反而是给了自己一个宣传的机会,如果赢得此次诉讼,就等于官方承认他这一模式的合法化,反而会帮助他拓展此类业务,他真真是要好好感谢下这位好心人了。
对于商业诉讼麦高本就是轻车熟路,且在决定选择柜坊这一行业之后,对于商法典他也是着重研读了的。大通朝虽然已经有了自成体系的金融机构柜坊,但是业务类型目前也只限于存款和贷款,而且它更重要的现实作用在于尽可能地取代实体金属货币的流通,以便于加速流通,节省交易成本,而金融衍生业务在这个时代暂时还没有出现和发展。麦高以为,大概那位开国皇帝也是想得通透,金融业若是控制不好那就是一只出闸的猛虎,概因它涉及的后台行业太多,且需要一套完善的金融数学知识体系来做支撑,同时如果没有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监管,金融对于这个时代的商业发展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而麦高也只敢在商学堂大比这种虚拟赛事中将它拿出来,若要将它应用到现实中,他也是断断没有这个胆量的。
接下来的时间麦高细细地推敲,想来状告他的学徒,也无非就是基于投资理财的回报率远远高于存款,而又言会有本金损失的风险,故很有可能认为他是把钱拿到手,而后就告知投资人本金全部损失掉了,以达到骗钱的目的。麦高在交易意向书中本就只是简要扼要地介绍了一下金融产品,并没有像契约书一样列明条条款款,故有如此误会也不稀奇,只能说此人太过着急,若是和他再沟通个一两次,或者拿到了契约,也就能明白他这次的状告是站不住脚的。不仅赢不了诉讼,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大通朝对于诬告在商法典上是有着严格规定和处罚的。不过麦高还是要谢谢此人,经过此事,也省得他日后一一解释了。
麦高将诉状并着投资理财的契约书整理好后当日便一并投到了诉讼箱内,契约书其实就能说明一切,不过他还是针对契约书的每一条款都做了解释。因为毕竟和现代不同,这里的人暂时是没有什么投资理财的概念的。而且因为金融行业的规则也有不同,麦高对契约书也做了一定的修改。并且针对他认为有可能状告他的几个理由,也都在诉状里一一做了说明。
首先说明的就是,投资理财和存款的回报率不同是因为要承担的风险不同,存款是完全不会有本金损失的,故此利钱自然就低,而投资理财是有可能损失本金的,所以回报自然就高。
其次,关于本金损失这一问题,因为考虑到时代的局限性,他在契约里的内容做了与现代不同的详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他所做的投资几乎是透明化的。也就是说,如果投资成功就会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和盈利,如果投资失败,他会公示自己投资了哪个行业哪个商家,投入了多少,损失了多少,因何会导致失败,且会按照损失的比例,将剩余的本金返还,绝不会存在暗箱操作,吞掉本金的可能性,因此也就不存在欺诈一说。
最后他又说明了一下,投资本来就是有风险的,自古富贵险中求,如果无法承担风险那么选择没有风险的存款就好,如果想要高回报,自然就要有承担损失的思想准备,但投资理财绝不是欺诈手段。
不出所料,第二日,虚拟衙门就在公用告示牌上对此次诉讼作出了裁决,判定状告柜坊欺诈不成立,而且因为诬告,麦高意外地得到了一笔赔偿,这可真是意外之财。不过想来最大的可能是商学堂目前还不知道经营柜坊的是何人,若是知道是他,恐怕赢得就不会这么轻松了。
待此事尘埃落定,转天商学堂大比就迎来了第一次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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