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地皮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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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和府兵制,是初唐的两种制度。



官府明确规定,妇女一般情况下不授田,奴婢及丁牛不再受田。因授田面积不足,在需要依耕的狭乡地区也不再加倍授田。



持此以外,只要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都能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田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受田。



而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受永业田一百顷递降至五顷。职事官从一品到八、九品,受永业田六十顷递降至二顷。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勋官从上柱国到云骑、武骑尉,受永业田三十顷递降至六十亩。此外,各级官僚和官府,还分别领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作官署的费用。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



均田制虽然能够很好的刺激荒地开辟,能够让百姓吃喝有所倚仗,可也给土地兼并留下了祸根。



唐朝律文规定,土地不得私自买卖,只有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许出卖永业田。迁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的,并准许卖口分田。



看起来很严格,但实际上也很宽松。中国人,特别是地主老财和贵族,自古以来就对土地有一股子浓浓的占有欲,没有人嫌自己的田地少,能够趁着老百姓家里揭不开锅,或者老夫老母需要用药,却掏不起钱的时候,总会有好心人过来接手他们的田地。地方县令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多半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毕竟土地里刨食吃的人,钱别说够花了,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农民们手里是没有余富钱的,有钱的是那些贵族、商人,把控着百姓的软肋,他们才能肆无忌惮的对广袤的田地露出饥渴的獠牙。



现在,黑炭头就露出自己的獠牙,狠狠的恐吓着自己面前的大胖子,因为这家伙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自己的主人诉苦着。



“好我的太子啊,您是储君,怎么能进平康坊这样的地方?要是陛下或者娘娘知道微臣把场子包给您了,虽说不至于被砍头,可一顿板子肯定是逃不了的啊!”



安康县伯陈三,是于泰找到的场子幕后真正的主人。



平康坊作为长安的红灯区,里面的产业自然不缺股东。陈三,就是其中之一。



别的青楼都是在姐儿身上下手,唯有这家伙是在装饰上下手。明明是皮肉交易为先,风花雪月为后的场地,硬是被他给改成了诗词歌赋为先的要地,搞得好多自认文采风流两样都齐全的人,削尖了头的想要到这里来。



青楼的名声怎么样,李承乾不关心,他关心的是陈三的曲艺阁内部的装修,很适合鼓捣成拍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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