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难搞的体制第1/2段
半岛说是说自己很尊重版权,但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半岛的文娱圈还不成气候之时,他们抄了不少香江的节目和影视剧,也都没给版权费的。
像大神这一代人,应该都是看香江的影视剧长大的,大神本人就很尊敬哥哥还有龙哥这些人,李善姬老师以前还是哥哥的小迷妹,跟哥哥合唱一首歌激动得手都在抖。
这个电视台也是一样的,真要打起官司来,真的把自己电视台名声打臭了都不一定能拿到一个亿。
何远铁了心要抄,真的只用改变一下形式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经过他们同意。
从古至今,跨国跨文化区的版权案几乎没有成功的先例,只有寥寥几例成功案例还都不在亚洲……
毕竟文娱领域里的抄袭难以界定,你就拿音乐举例吧,到底怎么算抄呢?抄和弦走向算抄嘛?还是说得节奏和曲谱一致才算抄?总不能说是非得编曲一致才算抄吧,哪个傻子能干出连编曲都不换的傻事?
这官司打起来是没完没了,真正得利的是谁?其实是律师,两头收钱拖着拖着最后肯定不了了之。
光是这律师费,估计都得上千万,还不一定搞得定。
两败俱伤,这不是双方能承受的结果。
突然有个人进来说了一句什么,对方僵持的讨论终于结束了。
“何先生,我刚刚听说了一件事,您投资了我们半岛的经纪公司jyp对嘛?如果我们能够友好合作的话,我相信我们能够帮助您取得更大的优势。”
卧槽,准备了这么久,突然没想起来自己现在也算半个资本家了,搞得跟孤家寡人,无牵无挂一身轻一样。
电视台对于经纪公司的影响根本不用多说,打歌舞台,影视剧,各类资源想要封杀一个偶像组合简直再轻松不过了。
不过何远一点没犹豫,这种时候犹豫就会白给:“不好意思,我只是个小股东,而且我随时可以卖了这些股份,你们为了这点小事窝里斗我在旁边看个热闹多好啊。”
“......”
横是真的横啊,这人怎么能这么光棍呢?他不是家大业大的嘛?怎么能跟个一无所有的老......不对,小流氓一样呢?
但他说的也没错,他现在并不是jyp大股东,也不对jyp负责,这股份他确实想卖就卖,而且并不会缺买家,损失也不会特别大。
“这样吧,大家也别难做,我可以卖个人情给你们,一个剧本。”
“剧本?”
“嗯,我们合作拍摄,所得收益对半分怎么样?”
“啊?对半分?”
“对啊,相信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甚至可能超过这点收益。”
“......”
到底是什么让他这么自信的说出这番话啊,什么电视剧还能确保收益的,他们以前连听都没听说过。
又是长时间的讨论,何远都没等他们就直接下楼吃饭去了。
到了晚上,经过长时间的讨论,那边总算给了回复。
原则上同意,也就是说两千万卖撕名牌和名称使用权,其它的一概不管,总算达成了目标。
这一笔单走下来,他“嗯,我们合作拍摄,所得收益对半分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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