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耿耿于怀第2/2段
这里没有帮超越洗白的意思,她这种干啥啥不行的能出道也多亏了公司,要不她估计得继续去打零工。
而割裂式合约就是这五年,跟你原公司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固定给你一笔钱,你把人给我,五年后还你。
说句实话,有点像足球联盟里的租借合约,这种合约到期会不会还还真说不准。
王总继续说道:“现在分为两批意见,有一批的公司意见就是可以割裂,但是年限太长了。这五年过去,如果成名了,他们这些人还会不会继续留在原公司就不好说了;没成名的话,五年时间,是不是说明可能他们也不适合当偶像……”
何远思考了一下,好像确实是这样。
以前的艺人还是能吃苦得多,像蛇团,在一家公司呆了那么多年。
而之后那号称八亿饭的某天团,出道才两年多,四个华夏成员有三个宣布退团回国发展……
根据某权威机构统计,世界上最爱跳槽的一是印度人,二就是华夏人。
但是!说句实话,如果不是个人在圈子里关系根深蒂固或者自己特别牛叉的话,成立工作室要比找一家经纪公司发展难多了。
毕竟这些经纪公司要么是土豪要么有大金主,用钱砸资源不比自己苦口婆心去求人给资源快多了,这是商业社会的运行准则啊。
何远想到这终于冷静下来:“还有一类公司呢?”
“还有一类公司提出买断合约。要价也高不了多少,培训费什么的七七八八加在一起大概比买五年合同多出一倍的钱吧。”
麻蛋的,这些经纪公司也太黑了吧,完全把自己当青训营了,都还没表现出潜力的练习生,要价就这么高。
王总也是豪气,张嘴就是高不了多少,这企鹅果然壕无人性,多一倍的价格居然也能接受……
“我个人建议还是私下接触一下这些练习生,说不定很多人合约本身就快到期了,他们愿意和我们签多少年的合同都不确定。”
“我也在考虑。要不直接签个二十年长约?”
“二十年?这合法嘛?”
不是何远夸张,半岛那边十年合约都可以被告上法庭,以条约过分苛刻解除合约,这二十年感觉有点天方夜谭。
“劳动法里面只有固定期限和非固定期限合约两种,没有说限制年限。”
“……”
这华夏的劳动合同真的有点奇怪……
“那当然是越长越好,不过其它条件就不要那么苛刻了。比如分成比例,工作多少年之后可以获得期权激励。”
“期权至少得十年之后,分成比例五五开你看怎么样?”
五五开?这名词怎么这么耳熟啊?
不过这应该算良心合约了,半岛五五分成的经纪公司只有极个别。
“可以,我没问题。”
挂完电话,何远心中一阵悲凉。
别人眼中的偶像,事实上只是资本家嘴里明码标价的商品。
言而有信,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推荐应该过五十了,加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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