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惰之辈(上)第2/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还有一个方向就是字的意思了,这三个死者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死法,都是“开膛破肚”。

  死者的腹部都是利器所割开,里面的大小肠和其他器官更是惨不忍睹,就像是放在搅拌机里面搅完后再放回去似的,基本上就连是什么器官都看不出来了。

  如果按照那几个字的说法,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懒惰之辈”了,可在这三个死者中,有一个还只是七岁的小孩,这懒惰又是怎么定义的?

  于是,我们几个同事在讨论了一番后,便同时确定了,这几个字一个只是干扰信息而已,在一番思索过后,我们决定从更有效的方面入手,那就是时间。

  在三个案件中,其中有一个经过的时间是最短的,从早上八点其他人第一次看到他,到早上九点半遇害,这只过了一个半小时。

  想要在一个半小时内做出如此残忍的杀人方式,而且受害者也不可能不还手,即使是手法利落的屠夫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除非杀人犯对这一方面是有研究的,要么就是锻炼过、而且用起利器也很利落的人,可在这个山村里没有一个人满足这个条件。

  也就是说,这个杀人犯多半是外地来的,很有可能是其他地方的杀人犯,逃到了这个山村里,结果再次犯下了这种事情。

  我们开始盘查起了周边的地区,以及村子内的各户家庭,可都一无所获,向总部请求加派人手的申请倒是被一口答应了,但还要在等三天才行。

  在这等待的这三天中,我们三个人也没有闲着,分头无时不刻地寻找着线索,可结果却让我们非常心累和愤怒。

  因为我不仅没有找到一点线索,反而在第一天的时候,又在一户人家中,发现了一个新的死者。

  这次的死者是一个壮年男性,在他的尸体旁边,也有着一部写着“懒惰之辈,开膛破肚”的手机,死法也是一样的惨不忍睹。

  而且!最让我感觉愤怒、甚至有些害怕的是,这个村民的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就在我离开他家里的半个小时之后,被另一个警员发现的。

  也就是说,给行凶者动手的时间,不是一个半小时,而是短短的半个小时!这点时间杀只鸡还差不多!

  知道了这件事后,我们的一个同伴甚至有些想要离开这里了,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实在是太诡异而且吓人了,我只能劝说了他许久,才让他留了下来。

  除此之外,我们在村里听见的议论声已经越来越多了,不知道是谁知道了手机上的那几个字,还把这个消息给散播了出去,一时间人心惶惶,许多人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很多人甚至直接把新买的手机给扔了,说是那上面有诅咒,才导致了这种事情的发生,还有人在大肆宣扬着“杀人犯还在村庄里,甚至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人”这种谣言。

  我们已经无法制止住这些疯狂的村民了,心中不断想着支援到来的时间,好在这些村民也不敢对警察动手,在度日如年的感觉中,三天时间就过去了,时间也就回到了现在。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